东莞市邮编
东莞市邮编:523000。
东莞,广东省辖地级市、特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珠江三角洲东岸中心城市。地处广东中南部、珠江口东岸,介于东经113°31′—114°15′,北纬22°39′—23°09′之间,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长夏无冬,雨量充沛。西北接广州市,南接深圳市,东北接惠州市,全市陆地面积2460.1平方千米,海域面积82.57平方千米。
东莞是推进与广州的港口以及城市轨道交通一体化,是珠三角中心城市之一、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之一,深圳都市圈城市之一、为“广东四小虎”之首,号称“世界工厂”,是广东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外贸口岸,中国4个不设区的地级市之一。
历史沿革:
1949年10月17日,东莞县全境解放。初期隶属东江行政区管辖。
1950年3月,东莞县隶属珠江专区。
1952年,撤销珠江专区,东莞县隶属粤中行政区。
1956年,属惠阳专区。
1958年11月,东莞县曾短期隶属广州市。
1959年01月,撤销惠阳专区,东莞县划归佛山专区。
1963年06月,复置惠阳专区,东莞县又隶惠阳专区。
1985年06月,东莞县经国务院批准列为珠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
1985年09月,国务院批准撤销东莞县,设立东莞市(县级),仍属惠阳地区管辖。
1988年01月,国务院批复将东莞市升格为地级市,直属广东省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