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中在地域适用范围制定方面所采取的原则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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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我国《企业破产法》采取了有限制的普及主义原则,其第五条规定:“依照本法开始的 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 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 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 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 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裁定承认和执行。”
我国《企业破产法》采取了有限制的普及主义原则,其第五条规定:“依照本法开始的 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 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 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 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 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裁定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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