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奖漫画比赛评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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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类别及要求
1、第二届金龙奖分为漫画比赛、动画比赛及吉祥物设计比赛。同一类别的比赛项目中,同一主题的若干作品作为1件,每位参赛者提交作品数量以5件为限。
2、漫画比赛分为故事漫画比赛、多格漫画比赛、绘本漫画比赛及插画比赛:
1)故事漫画须包含完整的故事情节;每件作品的篇幅在20-120页之间;色彩为黑白,同时可于开头安排少于篇幅10%的彩页,彩页无加分。
2)多格漫画包括三格、四格及在此基础上调整画格构成形式而创作的漫画;参赛者须提供同一主题的多格漫画5-10则。
3)绘本漫画须包含相对完整的故事情节;以图画为主、文字为辅;富有寓意和艺术性;参赛者须提供同一主题的2-4个单元,每个单元的篇幅在8-12页之间。
4)插画须自定主题;参赛者须提供同一主题的插画5幅;整体作品具有一定故事性,每幅作品具有相对独立性;画面饱满、内涵丰富、意境隽永。
3、动画比赛分为动画短片比赛及FLASH动画比赛:
1)动画短片(含三维动画)须包含完整的故事情节;片长在2-10分钟之间。
2)FLASH动画须包含完整的故事情节;片长在1-5分钟之间;每秒25帧。
4、吉祥物设计比赛分为“金龙奖吉祥物设计比赛”及“《漫友》杂志吉祥物设计比赛”两项:
1)金龙奖吉祥物以“龙”为基本形象,设计要求大方、亲切,具中华民族文化特色,并有极强现代感,体现金龙奖定位及宗旨,便于周边产品开发。
2)《漫友》杂志吉祥物取材不限,设计要求活泼、可爱、简洁、个性化,极富动漫特色,体现《漫友》杂志定位及宗旨,便于周边产品开发。
3)参赛者须提供:
A.吉祥物正面、侧面及背面的彩色效果图。
B.吉祥物名字。
C.创意、设计说明书(300字左右)。
D.有条件者可附关于吉祥物的文字故事或彩色漫画作品。
E.有条件者可附吉祥物周边开发方案的彩色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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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OACC)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展示原创成就,挖掘闪亮新星,褒奖创新精神,发展动漫产业,漫友杂志社联合有关文化艺术和传媒机构共同主办“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OACC,以下简称“金龙奖”)。为使金龙奖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金龙奖定位为面向海内外华人的原创动画、漫画及其相关艺术创作领域的专业比赛。
第三条金龙奖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体现科学性、专业性、权威性。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主办单位会同有关方面领导和资深业内人士,组成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第五条组委会设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委员等职务,负责组织各项工作;同时下设金龙奖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六条组委会根据本章程及实际情况,制定当届《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比赛细则》(以下简称“《比赛细则》”)和《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评选细则》(以下简称“《评选细则》”)等规定,用以指导当届工作。
第七条组委会聘请海内外动漫名家、资深业内人士及文艺界知名人士,组成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参赛作品的主创人员不担任当届评委。
第八条评委会设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等职务,负责评选工作。
第三章比赛类别与奖项设置
第九条金龙奖比赛范围包括动画、漫画及其相关艺术作品的创作。
第十条组委会根据动画、漫画创作的不同特点,在比赛中分设若干奖项。奖项及名额由《比赛细则》具体规定。
第十一条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议组委会适当调整部分奖项及获奖名额。
第四章报名与参赛
第十二条参赛资格
一、金龙奖面向海内外华人公开征集参赛作品;任何个人或团体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作品须为金龙奖获奖名单最终发布前未在非组委会指定或授权的商业媒体上完整发表的原创作品。
三、参赛作品须立意积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兼备思想性和艺术性。
四、存在以下情况的参赛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所获奖项及奖励:
1、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内容。
2、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侵犯他人著作权。
4、违反当届比赛其他规定。
五、评委会负责初步审查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
第十三条参赛者须填交参赛报名表,并按当届《比赛细则》要求提交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参赛者填交报名表,视为接受当届《比赛细则》各项条款。
第十五条组委会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参赛或评奖费用。
第五章评选
第十六条评选程序及各项比赛的评选标准由《评选细则》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组委会及评委会根据《评选细则》确定获奖名单。
第十八条评选程序结束后,参赛作品及评选资料由组委会存档1年,以备查询。
第六章颁奖与奖励
第十九条组委会负责公布获奖名单并通知获奖者。
第二十条组委会负责向获奖者颁发金龙奖奖杯及奖金等奖励。奖励办法由《比赛细则》具体规定。
第七章参赛作品使用
第二十一条为配合金龙奖推广、扩大作品影响,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将由组委会用于宣传品、相关出版物、活动及媒体发布等项目。
第八章资金来源
第二十二条金龙奖所需经费由主办机构及组委会负责筹集,专款专用。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OACC)组委会
2005年1月1日发布
2006年1月1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