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论二审程序中的全面审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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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全面审查原则是我国刑事二审程序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其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如果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第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作出处理。如果第一审判决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抗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对刑事被告人暂缓送监执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抗诉,附带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抗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很明显,这一原则是建立在我国长期以来所奉行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等诉讼理念的基础之上的。然而,国家设立审判程序的目的不仅在于发现案件真相,而是为了对发生在控辩双方之间的争端作出一个权威的结论。二审程序存在的合理根据在于为控辩双方再次提供法律救济的机会。如果二审法院可以无视诉争的范围,而机械地进行貌似公允的全面审查,不仅有悖司法审判权运作的基本规律和诉讼程序的安定性,最终必将造成诉讼拖延和诉讼效率的下降。另外,由于二审程序的相关制度设计存在着诸多缺陷,二审的全面审查事实上也流于形式。
总之,全面审查原则充分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实事求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很明显,这一原则是建立在我国长期以来所奉行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等诉讼理念的基础之上的。然而,国家设立审判程序的目的不仅在于发现案件真相,而是为了对发生在控辩双方之间的争端作出一个权威的结论。二审程序存在的合理根据在于为控辩双方再次提供法律救济的机会。如果二审法院可以无视诉争的范围,而机械地进行貌似公允的全面审查,不仅有悖司法审判权运作的基本规律和诉讼程序的安定性,最终必将造成诉讼拖延和诉讼效率的下降。另外,由于二审程序的相关制度设计存在着诸多缺陷,二审的全面审查事实上也流于形式。
总之,全面审查原则充分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实事求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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