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单位能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主观:
劳动者患精神病,单位是否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应具体问题具体处理: 一、对劳动者明知自己有精神病,或用人单位已明确要求劳动者告知是否有精神病史,但劳动者隐瞒病情,构成欺诈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 劳动合同法 》以欺诈手段订立 劳动合同无效 的规定,依法与该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二、对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前没有患过精神病,但到用人单位工作后患病的,用人单位应分具体情况对待: 第一,劳动者在 试用期 内患精神病,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该劳动者的 劳动合同 。 第二,劳动者在试用期满后患精神病,应实行医疗期制度。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第三,医疗期满后,如果该劳动者符合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支付 经济补偿金 。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302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南京彩虹之旅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郑州都市传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武汉草原风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