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出首付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办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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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一方所有,可以进行协议处理;不能进行协议处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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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出的首付,名字登记在儿女名下,然后由夫妻还款,现在是常有的事情。离婚后房屋权属分配原则如下:
1、如果房产证名字仅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情况,离婚时另一方可就贷款部分做产权分割;
2、如果房产证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父母如果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则离婚时双方各占房产权属的一半;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并且可以证明钱款来由,则离婚时夫妻可就贷款部分进行分割。
1、如果房产证名字仅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情况,离婚时另一方可就贷款部分做产权分割;
2、如果房产证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父母如果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则离婚时双方各占房产权属的一半;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并且可以证明钱款来由,则离婚时夫妻可就贷款部分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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