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主观: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纳入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类别,将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列为广东省一类地区。经深圳市政府同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3元/小时。其中,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增长3.3%,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增长4.1%。据了解,这是参考人均GDP、物价指数(CPI)、平均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率等指标,考虑近年来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其他城市最低工资调整情况等因素,通过测算和调研,广泛听取企业、劳动者代表以及省市两级相关部门意见,经过充分讨论研究的。最低工资调整的影响最低工资调整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加班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小时或者天数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最低工资标准过一段时间是会进行调整的,这个由政府进行决定,2020年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2200元属于一个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客观:
2013年元旦,河南、陕西、浙江、北京四省市最低工资标准再度上调,其中河南省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40元,陕西省一类工资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150元,浙江省最高档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70元,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260元调整为1400元。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根据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报酬并不计入最低工资。根据我国《最低工资规定》,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据报道,2012年全国共有23个地区先后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在2012年年底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2008年以来,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幅12.6%。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各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省区市工资(元)省区市工资(元)深圳1500北京15.2浙江1470新疆13.4上海1450深圳13.3北京1400天津13.1新疆1340山东13河北1320河北13江苏1320福建12.7天津1310上海12.5山东1240山西12.3河南1240浙江12内蒙古1200河南11.7西藏1200江苏11.5福建1200陕西11.5黑龙江1160湖南11.5湖南1160辽宁11吉林1150黑龙江11陕西1150宁夏11山西1125西藏11辽宁1100四川11湖北1100青海10.8宁夏1100安徽10.6云南1100重庆10.5青海1070内蒙古10.3四川1050甘肃10.2海南1050吉林10重庆1050云南10安徽1010湖北10广西1000贵州10甘肃980海南9.2贵州930江西8.7江西870广西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