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入的5个确认条件
收入的5个确认条件如下: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注:强调合同是经过双方同意的。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注:强调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来确认收入。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注:新准则把原来收入金额能可靠计量改成有支付条款了,因为现在很多销售业务的金额是不能可靠计量的,比如,电信销售199元套餐,客户在套餐内消费,每月缴纳199元就行了,如果超出的部分,再按照一定的标准收费,这时合同金额就不能可靠计量了。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注:商业实质的判断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的规定。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确认收入,防止企业可能反复交易来虚增收入。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判断时,如果根据历史经验预计无法收回合同的全部对价,可能存在销售退回的情形,视同为满足该条件,并以此为基础估计交易价格,同时判断相关的合同资产或应收款项是否存在减值。
注:与旧准则规定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基本一致。一般来说,如果主体认为对价不是很可能收回的,通常不会与该客户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