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如下:
一、工作前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方可工作。
二、起重设备应有专人使 用, 其他人不得随意开动。接地线应完 全良 好可靠。
三、使用前应检查起 重电钮是否在适当位置,各电气、机 械部分是否 状态良好。
四、吊运工 件前,应先开动空车检查其运转是否 正常,然后再开始工 作。在正常使用 中不准超过标牌规定的起重量。
五、 吊运工件时,必须将工件捆挂牢固平 稳。启运时应先稍离地面, 经试吊无 问题后再起钩吊运。吊运重量不准超 过规定的负载。
六、 不准歪拉斜 落, 严禁吊物从有人的上方或从机床 设备的上方越过。 吊车本身的钢丝绳 不得压摞或拧劲使用。
扩展资料:
天车工安全规程:
1.天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 天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挡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6.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7.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