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遇到工伤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
职工工伤如何处理, 1、接到工伤报告后,安排合适的人员在第一时间将伤员送到合适的医疗机构就诊、抢救。 2、保护事发现场,拍片、人员访谈做笔录,展开一系列的调查和收集资料工作,并一一归档。 3、最好人力资源方面也慰问一下伤员,顺便再确认一下工伤的整个过程。同时交待其收齐好所有医疗发票。 4、写好工伤报告,下发处理文件。 5、在事发30日内上报劳动部门有关方面,申请《工伤认定》。 6、在2个月内等待劳动部门有关方面的《工伤认定》结果。 7、工伤被有关部门认定,下发《 工伤认定书 》,工伤员工签字,复印存档,复件寄有关部门。 8、医疗期满,病情稳定,申请 工伤等级鉴定 。 9、报销相关医疗费用。所需材料如下: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劳动能力鉴定 结论书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意见书复印件;医疗凭证;工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工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到帐的账户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费发票;《 工伤保险待遇 申请表》加盖公章;委托单位办理的, 授权委托书 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配置辅助器具的证明。 10、上保险中心申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11、如果单位与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的,为其做表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 。 12、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做好记录,记录种类如下:发薪记录;受伤员工主张权利,人力资源部工作依据; 劳动合同签订 情况。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