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医疗保险得了传染病可以报销么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2021-08-09 · 百度认证:深圳奶爸保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官方账号,财经领域爱好者...
要看除外责任有无除外法定传染病不赔的条款。如有,则不能获得赔偿。很多医疗险都有法定传染病免责条款。
更多理赔知识,欢迎查看:关于保险理赔,你知道多少?
一、法定传染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甲类2种,乙类26种,丙类11种。来看具体的吧: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大名鼎鼎的非典、艾滋病、禽流感、狂犬病、登革热等等,都在乙类。
保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叫做“近因原则”。
就像前不久北京出现的鼠疫病例。如果是被老鼠咬了的,就属于意外,可以赔;如果是别人传染自己的,就是传染病,属于疾病,不能赔的哦。
二、奶爸总结
一个传染病,不同保险到底能不能赔都这么复杂了。作为一个小白,估计都要晕倒了吧?但是你有奶爸,不用怕!
望采纳~
资料来源:奶爸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