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耳聋可办残疾证吗?
可以的。
听力残疾标准:
1、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辩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2、听力残疾的分级
列表如下:
级别 平均听力损失(dBspL) 言语识别率(%)
一级 >90(好耳) <15
二级 71—90(好耳) 15—30
三级 61—70(好耳) 31—60
四级 51—60(好耳) 61—70
《注》: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听力丧失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扩展资料
以上海市为例,办理须知:
一、申请材料: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二、 形式标准:
原件使用A4纸打印,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三、办理方式:
1、受理:申请人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领申请,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后,根据申请人选择,预约残疾评定医院及评定时间;
2、残疾评定:按预约到指定医院接受残疾评定;
3、公示:经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残疾评定结论在申请人户籍地所在居(村)进行公示
4、审批:区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为符合规定的申请人批准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证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领
列表如下:
级 别 平均听力损失(dBspl) 言语识别率(%)
一级 >90(好耳)<15
二级 71~90(好耳) 15~30
三级 61~70(好耳) 31~60
四级 51~60(好耳) 61~70
具体证件问题请咨询当地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