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国联军开始侵华战争时慈禧太后是什么态度?
光绪二十六年,英、法、俄、日、美、德、意、奥8个帝国主义国家集结起数万人的八国联军,挑起了侵华战争。在清政府内部,展开了对义和团””剿””与””抚””,对八国联军””和””与””战””的争论。最后慈禧一派占据上风,他们主张利用义和团去打洋人,以求其两败俱伤。六月二十一日,清政府向联军宣战。正当朝廷””和””、””战””、””剿””、””抚””两派争论不休之时,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和各国驻上海领事会商,炮制了一个李鸿章虽未直接参加””东南互保””,但他是支持这个章程的。李鸿章一贯主张镇压人民革命,并靠镇压人民起家,这次也不例外。在洋务和外交活动中他从崇洋发展到惧洋,因此十分害怕八国的联合进攻,他对””东南互保””是积极支持的。
同年七月,慈禧太后见形势非常不妙,急调李鸿章回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为向外国妥协做准备。此时李鸿章已听不进香港总督卜力、革命党人要他两广独立的主张,离开两广北上。八月十四日八国联军攻破北京,慈禧、光绪和部分大臣仓皇出逃西安,途中下罪己诏,严令剿杀义和团,并授权李鸿章””便宜行事””,让他和帝国主义商谈投降议和。庆亲王和李鸿章被任为议和全权大臣,收拾残局。
慈禧太后在获知外国列强可以保证她最高权力,不把她作为战争祸首的前提下,下诏让李鸿章””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要他全部答应《议和大纲》10条要求。光绪二十七年,各国列强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李鸿章代表清政府在条约上签了字。条约的主要内容:惩办战犯;中国赔款4.5亿两白银,39年付清,年息4厘,本息总计9.8亿两;在北京东交民巷设使馆区,外国驻兵把守,中国人不得入内;拆毁大沽至北京所有防御设施,并允许外国军队在13处驻军;取缔一切反帝活动。这一条约使全中国和清王朝直接处于了列强的刺刀之下,陷入半殖民地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