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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对象是在1年前在北安登的记。他家是北安的。我家是肇东的,登记的时候他家给拿了3万块钱。登完记给我买3金和衣服什么的花了有1万块钱。在我家这边时兴女方提前预备。我家预...
我和我对象是在1年前在北安登的记。他家是北安的。我家是肇东的,登记的时候他家给拿了3万块钱。登完记给我买3金和衣服什么的花了有1万块钱。在我家这边时兴女方提前预备。我家预备朋友和亲人的哪天晚上他就拿走了剩下的2万块钱走了。一走就是一年。有时候打电话说要跟我离婚。要我把3金和衣服钱都退给他。有时候又打电话说要回来跟我过。我现在想跟他离婚,我又看不着人。他现在拖着我不跟我离婚。我想问问专家我现在该怎么办?我也上我们这的法院咨询过。他们说我要去离婚的话得去北安。而且还要当事人在场。可是我现在找不到他人在哪。他也是在拖着我。不想跟我离婚。我该怎么办?怎么能维护我的权益把婚离了呢?
我知道他家的地址。如果他要是去的话。他要是提出我偿还他给我花的钱。我是不是得给他呢?我不在乎这点钱。我就是说这事。他把我从一个小姑娘变成结了婚妇女了。而且一天日子没过。我什么都没得到。而且他还这么猖狂。我就问问。这点法律能给我维护我自身的权利么?是不是得有个说法阿? 在就是。我们真分居2年的话,在这2年之内我没起诉。过了2年我在到法院起诉。法院能给判么?这2年在法律上讲算数么? 展开
我知道他家的地址。如果他要是去的话。他要是提出我偿还他给我花的钱。我是不是得给他呢?我不在乎这点钱。我就是说这事。他把我从一个小姑娘变成结了婚妇女了。而且一天日子没过。我什么都没得到。而且他还这么猖狂。我就问问。这点法律能给我维护我自身的权利么?是不是得有个说法阿? 在就是。我们真分居2年的话,在这2年之内我没起诉。过了2年我在到法院起诉。法院能给判么?这2年在法律上讲算数么? 展开
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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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按照你的逻辑解答:
1.你们自愿结合,并按相关制度登记结婚。登记地是受理离婚的法定管辖权所在地。
2.结婚时的彩礼问题。我国在法律上并无过多要求,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基本上也是尊重当地的民族风土。像你这总已经结婚的案例,彩礼一般是不用退还的。当然,实际上你也就收了1万左右。
3.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双方和平友好,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都无争议。双方可到登记地(也就是北安)的民政局现场办理离婚手续。
二是双方对离婚未达成合意,也就是说并不是双方都想离。要求离婚的一方可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居委会、民政局==)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的离婚很麻烦。尤其是你这种对方态度暧昧~从以上描述中你们也不存在法定的应当判决的离婚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们只是一年。
而且,即使到了法院,离婚调解也是必经程序。所以说,离婚主要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调节过程中,对方扯皮或者反悔。会影响此案的审理效率,(判决不予准许离婚的,以相同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提起离婚诉讼)
因此,个人观点。如果你铁了心不能过日子了。你们尽量协商,最大努力的双方当民政局现场办离婚(带离婚证)。与对方多做沟通,不要想着“别惹我,急了我直接上法院”尽量友好,平和。好聚好散~
心情上同情你。
但说句糙话,你们还年轻。有些事情还是深思熟虑的比较好。给自己一些时间,再想想。毕竟你们在分居嘛,分两年可直接判离嘛。期间你看开一点,该干什么干什么。也不耽误什么~
1.你们自愿结合,并按相关制度登记结婚。登记地是受理离婚的法定管辖权所在地。
2.结婚时的彩礼问题。我国在法律上并无过多要求,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基本上也是尊重当地的民族风土。像你这总已经结婚的案例,彩礼一般是不用退还的。当然,实际上你也就收了1万左右。
3.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双方和平友好,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都无争议。双方可到登记地(也就是北安)的民政局现场办理离婚手续。
二是双方对离婚未达成合意,也就是说并不是双方都想离。要求离婚的一方可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居委会、民政局==)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的离婚很麻烦。尤其是你这种对方态度暧昧~从以上描述中你们也不存在法定的应当判决的离婚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们只是一年。
而且,即使到了法院,离婚调解也是必经程序。所以说,离婚主要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调节过程中,对方扯皮或者反悔。会影响此案的审理效率,(判决不予准许离婚的,以相同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提起离婚诉讼)
因此,个人观点。如果你铁了心不能过日子了。你们尽量协商,最大努力的双方当民政局现场办离婚(带离婚证)。与对方多做沟通,不要想着“别惹我,急了我直接上法院”尽量友好,平和。好聚好散~
心情上同情你。
但说句糙话,你们还年轻。有些事情还是深思熟虑的比较好。给自己一些时间,再想想。毕竟你们在分居嘛,分两年可直接判离嘛。期间你看开一点,该干什么干什么。也不耽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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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是人民法院的义务,如果被告人的住址不详,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起诉书和民事判决书。被告人如果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用法律维护你的权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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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金是不应该退的 这算精神损失费,青春补偿费。你对你们两的关系保持什么样的态度呢?如果你们继续下去没有希望那么态度要坚决点,因为你不应该再这样等下去了,你的人生有一部分时间被他浪费掉了难道还想由他来决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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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离婚,去北安起诉,知道他家地址跟方便了,找不到人,就公告,没事的。
还有就是离婚后的财务问题,如果有当地风俗的话,建议咨询当地律师,能够给你更加合理的维权方案。
还有就是离婚后的财务问题,如果有当地风俗的话,建议咨询当地律师,能够给你更加合理的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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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到被告人所在的法院起诉(依你所说就是北安的法院)。如果被告无法找到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这不影响你的离婚请求。
登记后买的衣服等属于个人物品,可以归你个人所有,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应该受贿夫妻共有,两个人平分。另外没有分居两年才能离婚的规定。
--郑宪明律师网
登记后买的衣服等属于个人物品,可以归你个人所有,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应该受贿夫妻共有,两个人平分。另外没有分居两年才能离婚的规定。
--郑宪明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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