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规定说,辞工必须提前一个月吗?
我小妹在一个小超市,工作太低不想做了,2010.3.2批得辞职报告,现在2010.3.17,还没得结算工资,因为已经找到新的工作了,必须得走了,单位有权利不结算工资吗?如...
我小妹在一个小超市,工作太低不想做了,2010.3.2批得辞职报告,现在2010.3.17,还没得结算工资,因为已经找到新的工作了,必须得走了,单位有权利不结算工资吗?如果这样1000多元的血汗钱不是太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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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个回答
2019-12-30 · 法律快车,你身边的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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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正式员工需要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试用期内提前3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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