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规定说,辞工必须提前一个月吗?

我小妹在一个小超市,工作太低不想做了,2010.3.2批得辞职报告,现在2010.3.17,还没得结算工资,因为已经找到新的工作了,必须得走了,单位有权利不结算工资吗?如... 我小妹在一个小超市,工作太低不想做了,2010.3.2批得辞职报告,现在2010.3.17,还没得结算工资,因为已经找到新的工作了,必须得走了,单位有权利不结算工资吗?如果这样1000多元的血汗钱不是太冤了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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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双方约定的超过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规定,则在劳动者通知30天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解除。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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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莫喜欢谁
高粉答主

推荐于2019-09-17 · 醉心答题,欢迎关注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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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正的正式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提出离职。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资料:

作为劳动者有提前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尊重劳动者自主择业权,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利的报账,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相应的报酬和福利。员工离职分为两种: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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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嗳腰98290
推荐于2017-10-11 · TA获得超过5369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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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三天提出辞职申请即可,正式后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即使没有提前通知,单位也不能拖欠工资,除非单位能举证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给单位造成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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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680addf
2010-03-16 · 超过31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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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30天写书面申请,如果在试用期内的,提前3天即可。像你小妹这种情况,如果用人单位不放,她就必须待满30天。用人单位有权利在她辞职的第30天才给她结算工资、开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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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问答律师在线咨询
2010-03-16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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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有规定,用人单位在满足相关条件时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相关法律规定:

1、《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3、《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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