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制度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我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门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原则等方面,是公民权利是根本保障;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任何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为保证宪法的尊严和相对稳定性,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代表:《立法法》、《选举法》、《国旗法》、《反分裂国家法》等。
民商法:
它是规范社会民事和商事活动的基础性法律。代表:《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拍卖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证券法》等。
行政法:
一般行政法是指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责任等一般规定的法律法规代表《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
经济法:
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代表:《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土地管理法》等。
社会法:
社会法是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与民生有关的法律部门。代表: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
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所调整的是因犯罪而产生的社会关系。代表:《刑法》等。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保证前面六个部门实体法实施的,我们叫做程序类法律,也就是诉讼与非诉讼的程序类法律。比如三大诉讼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有调解、仲裁等。代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
关于法律的效力位阶
这就要先看上面提到的法的三个层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如何区分呢,其实很简单。
第一层级(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以上讲到的全是,以“法”字结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头,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http://www.chinalaw.gov.cn/col/col11/index.html)
第二层级(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委员会、审计署等颁布实施行政法规,经常电视新闻上看到总理签发国务院令的就是,一般会以“办法”、“条例”等结尾。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http://www.chinalaw.gov.cn/col/col14/index.html)
第三层级(地方政府规章):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制定地方性规章,知道制定主题就很好判断了,以“条例”结尾居多。如:《江苏省献血条例》《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等。
(http://www.chinalaw.gov.cn/col/col15/index.html)
实际上地市政府也有相应立法权,也可以称为第四层级,如《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等。
根据《立法法》,不同层级法律效力是不一样的,第一层级效力最高。下位法效力上位法不得冲突,冲突则无效。如果《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与《交通法》有冲突,则判决时依《交通法》规定为准(此只是举例说明,并非真正冲突)。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同位法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3.在一般法和特别法的效力问题方面,法理上适用的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在新法和旧法的效力问题方面,法理上适用的是“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
4.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事例说明:超生等引起的黑户不得上户口,违宪。现在已改正。
某地方规定不接种不办理小学入学,违反《义务教育法》,应无效。
(前几年的疫苗致死事件后有不少家长拒绝给孩子接种,必需也得给学上啊)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原则等方面,是公民权利是根本保障;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任何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为保证宪法的尊严和相对稳定性,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代表:《立法法》、《选举法》、《国旗法》、《反分裂国家法》等。
民商法:
它是规范社会民事和商事活动的基础性法律。代表:《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拍卖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证券法》等。
行政法:
一般行政法是指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责任等一般规定的法律法规代表《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
经济法:
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代表:《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土地管理法》等。
社会法:
社会法是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与民生有关的法律部门。代表: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
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所调整的是因犯罪而产生的社会关系。代表:《刑法》等。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保证前面六个部门实体法实施的,我们叫做程序类法律,也就是诉讼与非诉讼的程序类法律。比如三大诉讼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有调解、仲裁等。代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
关于法律的效力位阶
这就要先看上面提到的法的三个层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如何区分呢,其实很简单。
第一层级(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以上讲到的全是,以“法”字结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头,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http://www.chinalaw.gov.cn/col/col11/index.html)
第二层级(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委员会、审计署等颁布实施行政法规,经常电视新闻上看到总理签发国务院令的就是,一般会以“办法”、“条例”等结尾。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http://www.chinalaw.gov.cn/col/col14/index.html)
第三层级(地方政府规章):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制定地方性规章,知道制定主题就很好判断了,以“条例”结尾居多。如:《江苏省献血条例》《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等。
(http://www.chinalaw.gov.cn/col/col15/index.html)
实际上地市政府也有相应立法权,也可以称为第四层级,如《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等。
根据《立法法》,不同层级法律效力是不一样的,第一层级效力最高。下位法效力上位法不得冲突,冲突则无效。如果《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与《交通法》有冲突,则判决时依《交通法》规定为准(此只是举例说明,并非真正冲突)。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同位法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3.在一般法和特别法的效力问题方面,法理上适用的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在新法和旧法的效力问题方面,法理上适用的是“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
4.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事例说明:超生等引起的黑户不得上户口,违宪。现在已改正。
某地方规定不接种不办理小学入学,违反《义务教育法》,应无效。
(前几年的疫苗致死事件后有不少家长拒绝给孩子接种,必需也得给学上啊)
展开全部
1、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是规定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参加审理行政案件中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所应遵循程序制度的总和。
2、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法院与诉讼参与者人的各种民事诉讼活动和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合义制度、回避制度和公开审判制度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3、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制度的总和。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诉讼管辖、诉讼参与人、诉讼强制措施、诉讼程序等。
4、仲裁法律制度:是调整在仲裁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制度的总称。是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者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5、调解法律制度:是指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在第三者的主持下,互相协商、互谅互让,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一种活动。我国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2、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法院与诉讼参与者人的各种民事诉讼活动和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合义制度、回避制度和公开审判制度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3、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制度的总和。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诉讼管辖、诉讼参与人、诉讼强制措施、诉讼程序等。
4、仲裁法律制度:是调整在仲裁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制度的总称。是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者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5、调解法律制度:是指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在第三者的主持下,互相协商、互谅互让,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一种活动。我国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94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北京小白兔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小白兔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