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寿的保险敢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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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网站上,有一个公告是幸福人寿因为偿付能力不足被保监会要求从3月20日开始暂停新业务,续期业务不受影响。
您这个保单已经交费三年了,就是属于“不受影响”的续期业务。合同仍然是有效的,我建议您继续交费。
另外,保险法上面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能破产清算,就算是要申请破产清算,已经承保的那些未结束的保单,需要由其他人寿保险公司来继续承保,保障合同有效。
所以你不需要担心合同效力,和保障效力、理赔那些的。
你的合同已经交了三年的钱,如果不继续交费,合同效力就会暂停,停效期间是没保障的,如果以后复效,你需要缴纳保费+复效利息,其实挺不划算的。而且如果你的保单是保障重疾和住院医疗的,需要从你申请复效之日开始重新计算观察期的。具体观察期的时间,一般重疾险是90天,住院医疗是30天,具体天数你要看你的条款约定。观察期内发生的重疾或者住院,保险公司不赔的哦。
所以我建议你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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