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一拳,那人算犯罪么?如果我找到那人可以让警察抓他吗?
算违法行为,可以报警让警方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扩展资料:
案例:
男子酒后故意找茬,与正在彩票店打印资料的李先生发生争执,并殴打了李先生,最终,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7日17时许,十堰市东岳公安分局南区派出所接到市民李先生报警,称其在张湾区某菜市场附近的一家彩票店里被人打了,请求帮助。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理。
只见李先生坐在彩票店的长椅上,右侧脸颊通红,十分委屈的样子。想起店里刚刚发生的事情,彩票店老板小丽还心有余悸。
据小丽说,自己在这开彩票店已经有五年了,店里有一台打印机,平时除了买彩票就是帮人打印材料。事发当时,李先生正在店里打印租房合同,浑身酒气的张某突然进店,说:“给我打张彩票,打五倍!”李先生看了他一眼,插了一句:“你的号码都没跟老板说,让别人给你打什么彩票?”受到刺激的张某,一边骂李先生一边推搡他,情绪十分激动,随后二人起了争执,张某还动手打了李先生。
张某的朋友王某从彩票店门前经过时,看到张某和别人发生争执,以为他受了欺负,进店后不问缘由,也动手打了李先生,李先生拿出手机准备报警,王某威胁到:“你敢报警,我今天打死你!”一边说一边又打了李先生一巴掌。小丽连忙上前劝阻并拉开二人,李先生趁机报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将张某和王某带回派出所,对二人寻衅滋事的行为予以严厉的批评,并对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讲。经鉴定,李先生颅脑MSCT未见明显异常,双侧乳突轴位平扫未见明显异常,双侧外耳道软组织影,考虑为盯聆。
据张某交代,当时喝多了,才会冲动打人,现在想想十分后悔,以后不会再犯。目前,因涉嫌寻衅滋事,张某和王某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范富君 周显刚)
参考资料来源:
要根据被打者的伤情鉴定来判断。
被打者经鉴定,不构成伤情、鉴定为“轻微伤”或不要求鉴定(明显不构成轻伤或重伤的,可以不鉴定),不构成犯罪,只是违法行为。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被打者经鉴定,所受损失为“轻伤”或“重伤”的,属于犯罪,犯罪嫌疑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
被打后,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会依法调查取证,并传唤打人者。有证据证明打人者确实殴打他人的,公安机关会依法对打人者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案例:
武汉一小伙网游被虐不服气 网下约架将人打成轻伤
网上玩游戏屡战屡输,怀疑对方作弊,从网上谩骂发展到网下约架,还将他人打成轻伤。
1月17日,藏龙岛派出所接一男性学生张某报警称,近日与另一名在校大学生汪某相约在网吧玩网络游戏“英雄联盟”,一连几天将其打败。因嫌汪某技术太差在网上奚落了对方几句,不料汪某不能忍受这种“耻辱”,两人开始在网上对骂,最后双方约定晚上在杨桥湖大道一大学门口碰面。
两人见面后,汪某质问张某是不是作弊,张某否认,愤怒的汪某上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将张某的眼镜打破。破碎的眼镜片将张某的眼睛割伤,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
民警根据张某提供的信息传唤了汪某,希望汪某到派出所调解,汪某以在外地实习为由多次推托,民警多次动员学校老师同学给他做工作,让他主动来派出所协调处理此事,但汪某以自己在外地为由拒而不见。民警遂将汪某列为网上逃犯,2月17日,在浙江宁波将其抓获。
经查,汪某,23岁。面对警方的审讯开始有些不以为然,认为打架这种事大不了赔点钱了事,获悉自己的行为触犯刑法,后悔不迭,没想到自己一时冲动将人打成轻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西双版纳公安局窗口--刑法
要根据被打者的伤情鉴定来判断。
被打者经鉴定,不构成伤情、鉴定为“轻微伤”或不要求鉴定(明显不构成轻伤或重伤的,可以不鉴定),不构成犯罪,只是违法行为。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被打者经鉴定,所受损失为“轻伤”或“重伤”的,属于犯罪,犯罪嫌疑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
被打后,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会依法调查取证,并传唤打人者。有证据证明打人者确实殴打他人的,公安机关会依法对打人者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14-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