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高考作弊怎么判?
(注:我朋友不是考生!希望不是复制类回答,都看过了,拜谢。) 展开
参与高考作弊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关于高考作弊的其他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最高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考生有下列考试作弊行为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3、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4、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06-09 · 法律快车,你身边的法律专家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2014-07-02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参加考试的考生,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4,在考场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的作弊行为.
第二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各科成绩: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3,抢夺,偷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欺骗手段获得试题答案或者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三条,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取消各科成绩:
1,通过伪造证件,说明,档案及其他材料非法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2,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四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行为的,如:
1,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无理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考生;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有以上行为之一者的考生,将被禁止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其他在校生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的,所在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雇.
最少5年?。。。。
这个对高考舞弊的刑判,没有具体详尽的阐述,你可以参照往年的情况,最好情节接近的,因为这几年对教育舞弊事件打击比较严格,如果他的案件被定为典型案例,那很严重,如果不是典型案例的话就有疏通的可能,你懂得。 希望能帮到你。 帮忙给个采纳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