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裹脚和清朝裹脚的区别?
这个要分清楚裹脚、缠足、三寸金莲,这些的区别,我们现在指责的裹脚陋习专指三寸金莲,现在有些人分不清就随便指责裹脚误导人说裹脚就是三寸金莲,这是错误的。
首先裹脚是个统称,穿布鞋(这种完全包裹住脚的鞋子)也叫裹脚,穿袜子也叫裹脚,缠足也叫裹脚,三寸金莲也是裹脚,试问现在有哪些人天天都是赤脚出行或者凉鞋、木屐出行?
现代人不止裹脚还流行裹腿,看看现在女性黑丝、长筒、泡泡袜这些哪些不是裹脚?但是这些都不会造成三寸金莲这种自残现象,而是可爱、美和性感的代言词(最多也是脚臭、脚酸)。
至于明朝和清朝裹脚的区别就是前者裹脚是穿袜子,后者裹脚是专指汉人女性把脚弄残疾。
至于为什么清朝会出现盛行三寸金莲裹小脚这种行为,而其他朝代没有出现这种大规模自残行为,这个很好解释,因为满人不喜欢三寸金莲不娶残脚的女子(某些有特殊嗜好的除外),导致一些不愿意嫁给满人或是避免被贵族阶级污辱的女性才会做出三寸金莲这种自残的行为。
最主要还是因为清朝是有贵族阶层的,如果被糟蹋是绝对没地方说理起诉控告的(和平时期贱民是斗不过贵族的,贵族搞贱民是不受法律制裁的),不然没人会傻到去做毫无目的又长久的自残行为,因为没人是傻子,真要是傻就更不会这样做了。
同样是异族统治时期,元朝没出现这种行为,是因为蒙古人热衷于武力扩张,压根没多余的时间管民生;而清朝则是因为热衷于贪图享乐、整人,这些都跟民生息息相关。
2014-05-25
推荐于2017-09-26
满清入关后,为了更好的便于统治,推行血腥的“剃发易服”
法令,“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强迫汉人穿着满式服装,改用满式发型,并以此作为汉人归顺的标志,其中包括禁止汉族妇女缠足,并禁止满族女子效法汉人
缠足,所以,清朝统治者禁止妇女缠足并非为了汉族妇女的健康,而是和“剃发易服”一样仅仅是为了改变汉人的习俗,更好的统治汉人,并防止满人汉化。
清朝是少数民族统治的社会,所以在急行军征服中国后,迫不及待的推行满族的习俗,并强制统治地区的人民实行,冯尔康《清代社会史纲论》中指出:“它的剃发令以
及后来短期存在的禁止缠足令,都促成了一个充满性暗示的疯狂氛围,特别是强令男子剃光头发,被认为是对汉族男子气的攻击,与强奸他们的女人一样同样是对汉
人的威胁,并促使一些江南城市出现了誓死忠明的抵抗活动,”清朝统治者以血腥手段推行剃发令的同时,就深深地埋下了民族仇恨的种子,在民族问题上,缠足和
服装、辫发、民族身份密切相关。清代汉人对缠足之风的发扬光大,其实就是一种抵抗满清保持汉族“气节”的努力,具有反清的意义,可惜这是建立在残害女性的
基础上,令人遗憾。
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
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
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很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