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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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城(隽水镇)于1983年编制第一轮总体规划,1990年进行修编。两次规划对原通城城区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指导作用,使当时的城区面貌有了一定的改观。
1995年又由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城区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6年的实践证明,95年的总体规划对县城的建设发展起到了有效的指导作用。
1.县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和职能分工较为合理。但随着2001年的全县乡镇区划调整,亦有必要作修编与深化。
2.原规划确定的城市性质,虽不是十分全面,但抓住了重点;确定的规模亦较为合理,与2000年的现状人口比较接近。
3.原规划确定的向北发展的用地方向基本合理,较好地保持了城区发展的延续性。现城区隽水北已接近建设完毕,急待确定新的城区用地发展方向。
4.原规划的道路骨架基本合理,且已部分实施或正在实施。
(二)上一轮总体规划评价
但上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也有如下问题:
1.原规划的用地发展方向在新的形势下须作大的调整。
2.原规划西迁106国道似无必要。实际状况是,106国道过境交通极少,且将进一步萎缩。
3.原规划保留的城区工业企业既产生污染,又无发展的前景(目前已濒破产),须进一步调整。
二、本次总体规划编制的背景
(一)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进入21世纪后,通城县以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部门转化为特征的城镇化进程大大加快,为此须作出全县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通过县域城镇体系对未来城镇化的发展水平,各级城镇的合理布局、等级匹配、职能分工作出宏观的调控和引导。
(二)行政区划的变更
2001年全县的乡镇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原来的21个乡镇调整为11个乡镇。由此,须重新确定县域城镇体系,进一步发挥县域各级城镇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城市形象塑造的需要
我国各地城镇普遍进入了重视城市形象塑造的阶段。通城县城具有良好的山水自然条件,适于建设山水园林边陲城市。而原规划在这方面着力不多,须进一步强化这方面内容。
(四)县城东环路的建设
目前县城东环路已开工建设,该路虽作为南大线的拓宽工程而动工,但它势必带动县城向东发展,影响到城区用地发展方向及总体格局的变化,因而须未雨绸缪,预先规划。
(五)五年一修编的要求
上一轮总体规划修编距今已有6年,按国家规划法规定,亦须作出新的规划修编。
三、本次总体规划的依据、期限、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3.《咸宁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999年);
4.《通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5.《通城县志》;
6.《通城城区总体规划(修编)》(1995年3月);
7.通城县建委提供的1:10000地形图及其它基础资料。
(二)规划期限
近期:2001年-2005年;远期:2006-2020年,以及2020年以后的城市远景设想。
(三)规划指导思想
在充分考虑通城县经济社会现状及其发展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城镇自然地理和生态环境,本着合理规划、稳步发展、优化环境的宗旨,以历史的、发展的观点,对通城城镇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出科学、合理的预测,研究城镇布局形态及其运行机制的合理性与适应性,努力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的协调发展。
(四)规划原则
1.两个强化
(1)强化中心功能。通城城区历来是通城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应进一步强化其对县域经济社会的辐射功能和内向带动作用,促进通城社会、经济、文化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强化产业特点。即强化通城独特的经济产业特点,充分发挥其商贸活跃的优势,使其在咸宁地区的城市职能分工体系中保持独特的优势。
2.两个创造
(1)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即把保持生态平衡、优化人居环境作为规划的重要原则,处理好人口增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三者之间的关系,促使城镇建设发展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2)创造优美的城市特色。即充分体现通城的地理地貌特征,构筑环境优美、富有特色的边陲山水城市风貌。
1995年又由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城区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6年的实践证明,95年的总体规划对县城的建设发展起到了有效的指导作用。
1.县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和职能分工较为合理。但随着2001年的全县乡镇区划调整,亦有必要作修编与深化。
2.原规划确定的城市性质,虽不是十分全面,但抓住了重点;确定的规模亦较为合理,与2000年的现状人口比较接近。
3.原规划确定的向北发展的用地方向基本合理,较好地保持了城区发展的延续性。现城区隽水北已接近建设完毕,急待确定新的城区用地发展方向。
4.原规划的道路骨架基本合理,且已部分实施或正在实施。
(二)上一轮总体规划评价
但上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也有如下问题:
1.原规划的用地发展方向在新的形势下须作大的调整。
2.原规划西迁106国道似无必要。实际状况是,106国道过境交通极少,且将进一步萎缩。
3.原规划保留的城区工业企业既产生污染,又无发展的前景(目前已濒破产),须进一步调整。
二、本次总体规划编制的背景
(一)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进入21世纪后,通城县以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部门转化为特征的城镇化进程大大加快,为此须作出全县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通过县域城镇体系对未来城镇化的发展水平,各级城镇的合理布局、等级匹配、职能分工作出宏观的调控和引导。
(二)行政区划的变更
2001年全县的乡镇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原来的21个乡镇调整为11个乡镇。由此,须重新确定县域城镇体系,进一步发挥县域各级城镇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城市形象塑造的需要
我国各地城镇普遍进入了重视城市形象塑造的阶段。通城县城具有良好的山水自然条件,适于建设山水园林边陲城市。而原规划在这方面着力不多,须进一步强化这方面内容。
(四)县城东环路的建设
目前县城东环路已开工建设,该路虽作为南大线的拓宽工程而动工,但它势必带动县城向东发展,影响到城区用地发展方向及总体格局的变化,因而须未雨绸缪,预先规划。
(五)五年一修编的要求
上一轮总体规划修编距今已有6年,按国家规划法规定,亦须作出新的规划修编。
三、本次总体规划的依据、期限、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3.《咸宁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999年);
4.《通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5.《通城县志》;
6.《通城城区总体规划(修编)》(1995年3月);
7.通城县建委提供的1:10000地形图及其它基础资料。
(二)规划期限
近期:2001年-2005年;远期:2006-2020年,以及2020年以后的城市远景设想。
(三)规划指导思想
在充分考虑通城县经济社会现状及其发展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城镇自然地理和生态环境,本着合理规划、稳步发展、优化环境的宗旨,以历史的、发展的观点,对通城城镇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出科学、合理的预测,研究城镇布局形态及其运行机制的合理性与适应性,努力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的协调发展。
(四)规划原则
1.两个强化
(1)强化中心功能。通城城区历来是通城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应进一步强化其对县域经济社会的辐射功能和内向带动作用,促进通城社会、经济、文化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强化产业特点。即强化通城独特的经济产业特点,充分发挥其商贸活跃的优势,使其在咸宁地区的城市职能分工体系中保持独特的优势。
2.两个创造
(1)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即把保持生态平衡、优化人居环境作为规划的重要原则,处理好人口增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三者之间的关系,促使城镇建设发展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2)创造优美的城市特色。即充分体现通城的地理地貌特征,构筑环境优美、富有特色的边陲山水城市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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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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