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算放高利贷吗?
朋友借钱给了高利五分,本利都打在借条上了,一直不还,我想起诉,她说我要起诉她就立案说抓我放高利贷?唉怎么办借条诉讼期限快过了...
朋友借钱给了高利五分,本利都打在借条上了,一直不还,我想起诉,她说我要起诉她就立案说抓我放高利贷?唉怎么办借条诉讼期限快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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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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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高利贷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还是要还的,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
自清光绪初年至1946年,我国境内民间的高利贷有驴打滚、羊羔息、坐地抽一等种类。
驴打滚:多在放高利贷者和农民之间进行。借贷期限一般为1个月,月息一般为3-5分,到期不还,利息翻番,并将利息计入下月本金。依此类推,本金逐月增加,利息逐月成倍增长,像驴打滚一样。
羊羔息:即借一还二。如年初借100元,年末还200元。
坐地抽一:借款期限1个月,利息1分,但借时须将本金扣除十分之一。到期按原本金计息。如借10元,实得9元,到期按10元还本付息。
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
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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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高利贷,是指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以上,而且存在利滚利的现象的。而你的情况约定的利息为5分,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来看,是略有偏高,在《民法》中,对于高出的利息部分,法院不予支持,但对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部分,法院是支持的,所以,你可以按正常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你不会被抓的,你的情形不属于刑事问题,属于一般民间借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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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利息不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就不是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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