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被强制戒毒后没有托关系花钱,完全靠自己表现好而提前出来的。每个戒毒所都是一年评估一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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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要么是找公安局关系花2万直接不送到戒毒所去,要么就是我们这交隔离戒毒生活费。评估从一年开始,三个月一次,最迟到一年半。没有评估过去的就要坐到二年整满贯了。我个人吸毒(海哥)十年了,其中强制戒毒了7次家里送了前三次看我戒除不了,老是一回来几天开始就复吸了。家里伤心透了不管我了。现在都是两年的强制戒毒期,我都是基本上最早是坐到一年半回来的。要是交钱(生活费)估计也就是一年到一年三个月吧。反正从一年就开始评估了,但是有名额限制了。你懂得。最好是得病没有人抓你了。你就自由了,但是也就快见毛主席了。我很悲观,很多次不想活了,想打针送走自己,又放不下我的母亲。但是我也戒不掉,在劳教所共用针管注射海洛因导致我乙肝加丙肝,肝脏上还起了个未知1.2x2.3的异物,我也没时间没钱去检查和治疗。现在不抓我了,我却又怕死了,人呀。今天的我没有一点希望,只是行尸走肉而已!千万不要像我这样的浪费生命。我很后悔真的。劝你们大家快点戒掉把。无论是何种毒品千万不能再吸食或注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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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吃了半克冰毒,导致我中毒了,肚子疼痛的要命啊。本来就是想用它减减我每天注射两克海洛因的量。没想到我身体竟然扛不住一点点冰毒。好可悲,千万不要步我的后路啊!这样的痛苦我告诉谁知道!谁能帮助我???
也许哪天我就走了,解脱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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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就可以参加评估了,一般是每个季度评估一次的,达到效果评估合格就可以提前解除强戒进入社区戒毒,也就是放出来了,只是这种比例很小的。
现行法律规定,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可以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戒毒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禁毒法》 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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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过真能戒的人值得你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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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你,如果2年坐满一年,可以找关系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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