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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处置车辆可以通过拍卖过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竞买司法拍卖的车辆是可以过户的,法院将车辆交付竞买人后,车辆所有权就发生转移。
被执行人的车辆进行司法拍卖程序后,竞拍人拍得车辆的,车辆交付竞拍人时所有权发生转移,竞拍人可以持拍卖文书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处理被执行人车辆时,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且对拍卖机构进行监督。
拍卖成交后,法院执行部门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买受人,由买受人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明确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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