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规定的。
公务员不能从事商业行为,所以不能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1、不能开店
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职工,不得以个人名义注册个体工商户,这也是《新公务员》中明确禁止的一项行为,还规定公务员不能用亲戚、朋友的身份开店。
2、不能副业
在职公务员不能在其他经营活动中副业领取薪酬。
3、不能办企
公务员不能在在职期间办其他企业或入股其他公司,同时也不能和他人合伙办企业。
《新公务员法》已经明确规定,公务员不能有第二份收入。如果违反规定,轻则通报批评、开除公职岗位,重则还会触及刑事责任。
虽然公务员的薪资不是很高,但是待遇上可不是任何一个岗位能比的。想要挣更多的钱,较好的途径就是努力工作,加快自己的职级提升。
广州规定现职国家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等地方兼职
新制定的《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明确规定现职国家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异地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中兼职,离退休后,确需兼任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
广州此举,目的在于规范社会组织的发展,"去行政化"将成为社会组织发展的一大趋势,同时,也有利于在这个领导内预防腐败。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不能从事商业行为,所以不能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扩展资料: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七条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包养情人的;
(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三十条 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一条 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三十二条 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挪用公款赌博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利用赌博索贿、受贿或者行贿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分。
第三十三条 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规定的。
公务员不能从事商业行为,所以不能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1、不能开店
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职工,不得以个人名义注册个体工商户,这也是《新公务员》中明确禁止的一项行为,还规定公务员不能用亲戚、朋友的身份开店。
2、不能副业
在职公务员不能在其他经营活动中副业领取薪酬。
3、不能办企
公务员不能在在职期间办其他企业或入股其他公司,同时也不能和他人合伙办企业。
《新公务员法》已经明确规定,公务员不能有第二份收入。如果违反规定,轻则通报批评、开除公职岗位,重则还会触及刑事责任。
虽然公务员的薪资不是很高,但是待遇上可不是任何一个岗位能比的。想要挣更多的钱,较好的途径就是努力工作,加快自己的职级提升。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七条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八条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第十六项规定:国家公务员不能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广州规定现职国家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等地方兼职
新制定的《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明确规定现职国家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异地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中兼职,离退休后,确需兼任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
广州此举,目的在于规范社会组织的发展,"去行政化"将成为社会组织发展的一大趋势,同时,也有利于在这个领导内预防腐败。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同时防止企事业单位利用国家权力从事各种营利活动,防止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获取非法收入,从而保持公务员的廉洁,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