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对独生子女重大疾病家庭有什么救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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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
1、国营、集体转失业后退休人员(因企业破产、改制、撤销、分流等原因导致失业);
2、户籍在本社区;
3、有《独生子女光荣证》(丢失需到档案局找四联单);
4、未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费的;
5、享受金额:1997.1.1----2003.3.30 享受1000元
6、结婚终身未孕享受金额3000元。
扩展资料:
独生子女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是生存还是死亡,保险人都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对于独生子女而言购买这款保险能够进行两全保障。它的“储蓄性”和“给付性”功能能够在出了事的时候得到赔偿金,不出事则到期后还本。
两全保险的保障责任较少,只有生存金(就是每隔一段时间给你的钱,有每年返的,有隔年返的)和身故保险金,有的险种存期短,还有满期生存金,合同到期连本带分红全部返还。
作为整个家庭的重心,独生子女买两全险进行人身保障是不够的。应当先考虑重疾和意外,对自己有所保障,对整个家庭有所交代后再考虑购买两全保险增加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独生子女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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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独生子女重大疾病家庭有特别保障,在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方面,都有特殊保障。
为此,国家卫计等部门联合下过文,以保障落实救助机制。
具体到当地卫计部门咨询和办理。
法律链接:《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一、加大经济扶助力度
(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经济扶助标准。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
二、做好养老保障工作
(二)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
(三)对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
(四)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为此,国家卫计等部门联合下过文,以保障落实救助机制。
具体到当地卫计部门咨询和办理。
法律链接:《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一、加大经济扶助力度
(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经济扶助标准。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
二、做好养老保障工作
(二)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
(三)对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
(四)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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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医保管理规定没有大病独生子女家庭补贴的规定。并且国家也没有文件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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