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纯理论探讨,女方当然不需要共同承担。
一、按法律规定,赌博本身就是非法的。
如果对方在借钱时,就明知借钱是去赌博的,这个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就是男方也可以不还。
二、夫妻双方对以个人名义所借债务,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由各自承担。
三、夫妻双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归各人所有,这里的个人财产,当然也包含个人债务。
上述都是纯理论的,事实上,上述事实必须由女方承担举证责任。很简单的道理,对于外人而言,夫妻双方任何人都可以以此为借口而不承担债务的。因此,根据《姻法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4、《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5、以个人名义借款是否应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法律为保护出借人的权益,原则上推定是共同债务,女方如果不能证明自己不知情且借款用于赌博,那就是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