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价功能的导向功能
教育评价的导向功能是指教育评价本身所具有的引导评价对象朝着理想目标前进的功效和能力,这是由评价标准的方向性决定的。因为在教育评价中,对任何被评对象所作的价值判断,都是根据一定的评价目标、评价标准进行的。这些评价的目标、标准、指标及其权重,对被评价对象来说,起着“指挥棒”的作用,为他们的努力指定方向。被评价对象必须按目标努力才能达到合格的标准,否则就达不到合格标准,得不到好的评价。其中的评价目标是由目标制定者根据社会需要而制定的,是评判者对被评价对象应达到的社会价值的反映,也是社会需要的体现。总体来说评价教育办得好与不好,关键就是看它是否符合社会当前与长远发展的需要,客观评价上和微观评价上都是如此。所以,评价的导向作用是一种社会导向作用。
通过评价的导向作用,我们可以引导某项教育活动朝正确方向发展。例如学校教师职称评定中,多年来存在着重视科研成果、轻视教学的倾向,我们可以用加大教学权重的办法来克服这种倾向。随着时代的前进和教育的发展,教育评价的内容和重点也必须与时俱进地及时加以调整,这既是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也是发挥教育评价导向功能的客观要求。
导向功能指教育评价本身所具有的引导评价对象朝着理想目标前进的功效与能力。教育评价可以通过评价目标、指标和内容体系为核心的导向机制的引导,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指明工作方向,为学校指明办学方向,为教师和学生指明教与学的努力方向。为此,教育评价的评价目标、指标和内容体系要体现教育的方向性和客观性,符合现代先进的教育观念与思想,体现国家教育方针,符合教育发展的实际。教育评价可以通过评价机构、人员为核心的调控反馈机制的不断反馈调节,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与教师的工作不断完善,不断地逼近理想目标,使学生的学习不断地强化, 不断地改进提高。它可以通过以形成性评价为主的技术方法体系,对政府部门的教育行政工作、学校办学工作、教师与学生的教学工作,不断地评价反馈、调节与控制,使教育活动向规定的教育目标逼近,教育评价导向功能是由评价目标、指标体系、控制反馈体系以及以形成性评价为主的技术方法体系所决定的。其功能的充分发挥,在于使教育活动以教育目标为起点,以教育目标的实施过程为关键,以教育目标的最终实现为归宿;在于使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工作、学习和行为能够通过评价不断地接近于目标、达到目标,使取向目标的行为得到强化,背离目标的行为得到弱化;在于使教育评价对象思想上产生与形成自觉地按目标的要求和步骤而进行教育活动的意识。
2024-09-05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