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一般都有哪些职能?
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司法权利机关。笼统地来说它主要负责追究刑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法律监督。它还有一个名字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他还要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虽然他们是同级的。检察院分为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地方检察院和相关的军事检察院。那么自然而然可以想到的是,领导的检察院可以对地方的检察院进行指挥管控,然后上级对下级的检察院也有一定的指导能力。总的来说,检察院就是负责对国家公安的安全。那么在这一层面上,它可以审批,公安机关到底是否对相关案件的人员进行逮捕,是否有逮捕权。还有对相关的侦查机关的一些监督权。侦查机关是否对案件只侦不查?第二,它的作用相当于是一个公诉部门,它有权利决定是否将案件进行第一轮公诉,也有权利撤销一些案件的诉讼。同时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有权阻止一些不合理的法院的判决。它还包括了检举部门,检举部门又分为了民事检举部门和刑事检举部门。在此作用下,它将会结合监督,管控,督查等一系列有效手段来促使检举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说到这个民事检举部门。也有一丝侦探的意味,在此过程当中,他可以去发现线索,然后到落实这个线索整个过程当中,它有权参与并且提出相关解决方案。除去我们较熟悉的这几类,它还有你可能想不到的一些功能。比如案件管理和检察技术部门。因为这两项在我们的日常理解当中是属于公安或是并不与检察院相关。但是它则包含了案件的分类保存,管理,分析等提供了一些技术帮助。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检察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