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还款计算公式
有两种还款方法,利息本金分开计算。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
等额本息就是每月的还款额是同一个的,等本金是指在贷款期限内,每月还银行的本金都是同样的,由于利息是逐月递减的,所以每月的还款额会越来越少。
1.每月月供额=〔贷款的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2.每月应还利息=贷款的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序号-1)〕÷〔(1+月利率)^还款月数-1〕
3.每月应还本金=贷款的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序号-1)÷〔(1+月利率)^还款月数-1〕
4.总利息=还款月数×每月月供额-贷款的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
1.每月月供额=(贷款的本金÷还款月数)+(贷款的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2.每月应还本金=贷款的本金÷还款月数
3.每月应还利息=剩余本金×月利率=(贷款的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4.每月月供递减额=每月应还本金×月利率=贷款的本金÷还款月数×月利率
5.总利息=〔(总贷款额÷还款月数+总贷款额×月利率)+总贷款额÷还款月数×(1+月利率)〕÷2
6.还款月数-总贷款额说明:月利率=年利率÷12 15^4=15×15×15×15(15的4次方,即4个15相乘的意思)
扩展资料:
o借款人在借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月均还款额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
o借款人可选择计算机自动扣划或到贷款银行联网储蓄所还款两种方式按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o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贷款经办行、借款人及有关各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合同。
o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继承人、监护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应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o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农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指借款人购买农行指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并以其所购买的房屋作抵押担保,向农行提出贷款申请用于支付部分购楼款,并按月还本付息的消费贷款业务。贷款额可达房款的70%,期限最长可达20年,利率一年一定。
一、计算利息的基本公式 储蓄存款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为: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二、利率的换算 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者的换算关系是: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月利率=年利率÷12(月)=日利率×30(天);日利率=年利率÷360(天)=月利率÷30(天)。使用利率要注意与存期相一致。
三、计息起点 1、储蓄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的角分不计付利息。 2、利息金额算至厘位,实际支付时将厘位四舍五入至分位。 3、除活期储蓄年度结算可将利息转入本金生息外,其他各种储蓄存款不论存期如何,一律于支取时利随本清,不计复息。
四、存期的计算 1、计算存期采取算头不算尾的办法。 2、不论大月、小月、平月、闰月,每月均按30天计算,全年按360天 计算。 3、各种存款的到期日,均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如遇开户日为到期月份所 缺日期,则以到期月的末日为到期日。
五、外币储蓄存款利息的计算 外币储蓄存款利率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实行原币储蓄,原币计息(辅币可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支付)。其计息规定和计算办法比照人民币储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