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间传统艺术理解,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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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研究与非遗保护
艺术发展也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罢,都不仅仅是政府的行政行为,更加需要全社会,尤其是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的参与。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刚刚起步,尚未建立起专业的非遗学科和队伍。历史、社会、艺术、民俗和文物等方面的专家,也仅仅是在审评阶段参与意见,缺乏必要的田野调查基础和科学的代表性。
艺术研究者不能,也无法回避民间传统艺术已进入非遗时代的事实,所以必须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到保护全过程中去。简单的说,可以归纳成四个步骤,即做调查、立档案、助申报、谋规划。利用国家对非遗的支持,对散落在民间社会的各种艺术门类进行普查、调查,完成艺术档案和历史的整理,帮助符合非遗条件的艺术门类和传承人进行申报,协助政府主管部门为民间传统艺术类非遗项目制定科学的保护规划,为国家非遗保护提供智力支持。
文化遗产属于全民,文化遗产的保护成果应惠及全民。对于民间传统艺术类的非遗项目来说,只有回归到艺术本质,才能更好的服务全民。对于艺术研究者来说,只有更加关注非遗保护,参与非遗保护,才能切实的为艺术发展服务,惠及更多资源为研究提供支持。所以,艺术研究与非遗保护,合则双赢,散则俱伤。责任在肩,何去何从?不容忽视,不容懈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出
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为履行缔约国义务,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有关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的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于2005年3月26日正式下发。
同年7月,谢辰生、郑孝燮、宿白、吴良镛、徐苹芳、傅熹年等11位专家学者的联名上书中央,呼吁设立“文化遗产日”。同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出台,确立了“文化遗产日”制度,同时阐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的地位和定义: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正式实施。截止至今,我国已先后公布了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总计1219项。各省、市、县人民政府也建立了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艺术发展也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罢,都不仅仅是政府的行政行为,更加需要全社会,尤其是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的参与。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刚刚起步,尚未建立起专业的非遗学科和队伍。历史、社会、艺术、民俗和文物等方面的专家,也仅仅是在审评阶段参与意见,缺乏必要的田野调查基础和科学的代表性。
艺术研究者不能,也无法回避民间传统艺术已进入非遗时代的事实,所以必须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到保护全过程中去。简单的说,可以归纳成四个步骤,即做调查、立档案、助申报、谋规划。利用国家对非遗的支持,对散落在民间社会的各种艺术门类进行普查、调查,完成艺术档案和历史的整理,帮助符合非遗条件的艺术门类和传承人进行申报,协助政府主管部门为民间传统艺术类非遗项目制定科学的保护规划,为国家非遗保护提供智力支持。
文化遗产属于全民,文化遗产的保护成果应惠及全民。对于民间传统艺术类的非遗项目来说,只有回归到艺术本质,才能更好的服务全民。对于艺术研究者来说,只有更加关注非遗保护,参与非遗保护,才能切实的为艺术发展服务,惠及更多资源为研究提供支持。所以,艺术研究与非遗保护,合则双赢,散则俱伤。责任在肩,何去何从?不容忽视,不容懈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出
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为履行缔约国义务,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有关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的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于2005年3月26日正式下发。
同年7月,谢辰生、郑孝燮、宿白、吴良镛、徐苹芳、傅熹年等11位专家学者的联名上书中央,呼吁设立“文化遗产日”。同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出台,确立了“文化遗产日”制度,同时阐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的地位和定义: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正式实施。截止至今,我国已先后公布了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总计1219项。各省、市、县人民政府也建立了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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