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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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法律事务,就广义而言,非诉讼法律事务是诉讼法律事务的对称。从其性质和方式理解,非诉讼法律事务具有两种含义:一是不具备诉讼要件的法律事务,即无争议的法律事务;二是虽具备诉讼要件,亦即虽有争议但不通过诉讼方式的法律事务。非诉讼法律事务有两个特征:其一,它必须是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其二,它必须是不通过诉讼方式的法律事实。非诉讼种类1、按当事人的情况,可分为单方事务、双方事务和多方事务;2、按一方当事人之多少,可分为单一事务和共同事务;3、按是否存在纠纷,可分为有纠纷的法律事务和无纠纷的法律事务;4、按其性质,可分为民事、经济和行政法律事务;5、按其内容,可分为给付、确认和变更法律事务;6、按其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可分为国内法律事务和涉外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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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有没有简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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