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企业香港上市有哪些条件
内地企业申请香港上市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上市程序:
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三、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8、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八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条
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上市保荐人。
第五十一条
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五十二条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五十三条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五十四条
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该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第五十五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七条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第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六)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
(七)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第五十九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公司债券上市文件及有关文件,并将其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六十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三)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第六十一条
公司有前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第六十二条
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市公司
2024-10-23 广告
企业有三年的营业期,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净利润加起来要达到3000万港元。
企业若想赴香港上市,财务指标是有一定门槛的。主板要求企业有三年的营业期,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净利润加起来要达到3000万港元,最后一年要达到2000万港元;创业板则要求企业最近两个财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不考虑营运资本变动的调整)在3000万港元以上。
中证监一直支持内地企业到海外上市,而香港是内地企业到海外上市的首选市场。中证监亦致力改革相关措施,便利内地企业到海外上市,例如将审批规则由13项降至7项、取消对计划到海外上市的企业规模及盈利要求,未来会继续简化相关程序和要求。
沪港通(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是一项重要创新,在不改变两地市场规则的情况下,联通两地市场。沪港通启动两个多月,运行顺畅。但沪港通未来仍有很大发展潜力和改善空间。
扩展资料:
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2015年1月19日出席香港举行的亚洲金融论坛时表示,支持内地企业到海外上市,未来会继续简化内地企业到香港及海外上市的要求,也考虑取消内地企业在内地上市的盈利要求。
现时内地与香港在金融合作上有很多机遇,例如服务贸易自由化,特别是证券市场的服务贸易,两地的金融机构有很大发展空间。
未来也要进一步完善QFII(合格境外投资者)和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还要推进两地基金互认,特别是沪港通之后,两地的基金互认有利于发展内地和香港的产品发展,也便利投资者投资更丰富的产品。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内地企业赴香港上市,能否打破新股破发"魔咒"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证监会:继续简化内地企业在香港和内地上市要求
买壳上市是指向一家拟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控股权,然后将资产注入,达到“反向收购、借壳上市”的目的。
香港联交所及证监会都会对买壳上市有几个主要限制:
· 全面收购: 收购者如购入上市公司超过30%的股份,须向其余股东提出全面收购。
· 重新上市申请: 买壳后的资产收购行为,有可能被联交所视作新上市申请。
· 公司持股量: 上市公司须维护足够的公众持股量,否则可能被停牌。
买壳上市初期未必能达至集资的目的,但可利用收购后的上市公司进行配股、供股集资; 根据《红筹指引》规定,凡 是中资控股公司在海外买壳,都受严格限制。 买壳上市在已有收购对象的情况下,筹备时间较短,工作较精简。 然而 ,需更多时间及规划去回避各监管的条例。 买壳上市手续有时比申请新上市更加繁琐。同时,很多国内及香港的审批 手续并不一定可以省却。
创业板上市要求:
·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 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
·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 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 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 内达致该等目标
· 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 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 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发行红筹股上市:
红筹上市公司指在海外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包括香港、百慕达或开曼群岛),作为上市个体,申请发行红筹股上市。
·优点:A 红筹公司在海外注册,控股股东的股权在上市后6个月已可流通
B 上市后的融资如配股、供股等股票市场运作茧自缚灵活性最高
·国务院在1996年6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即《红筹指引》)严格限制国有企业 以红筹方式上市。
·中国证监会亦在2000年6月发出指引,所有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上市项目,须在上市前取得中证监不持异议的书面确认。
主板上市的要求
·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 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 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 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 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 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 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发行H股上市:
中国注册的企业,可通过资产重组,经所属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只适用于国有企业)及中国证监会审批,组建在中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H股在香港上市。
·优点:A 企业对国内公司法和申报制度比较熟悉
B 中国证监会对H股上市,政策上较为支持,所需的时间较短,手续较直接。
·缺点: 未来公司股份转让或其他企业行为方面,受国内法规的牵制较多。
随着近年多家H股公司上市,香港市场对H股的接受能力已大为提高。
随着内地各种融资平台的收紧,期待上市融资的内地企业纷纷瞄准一衣带水的香港资本市场。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目前,在审待发公司共有792家,此外两市还有91家过会待发公司,上市排队的公司数量超过800家。业内人士透露,许多希望上市融资的内地企业纷纷到香港寻找“买壳上市”的方法,寻求境外融资之路。
香港创业板“壳”资源看涨
12月6日,香港创业板公司联梦活力(8100.HK)落实向腾讯(0700.HK)及IDG旗下多间公司,以总代价超过5.48亿港元,购入Apperience的50.5%股权。Apperience将以联梦活力为壳,以“借壳上市”形式,将Apperience股权注入联梦活力中。
“相比主板的壳,创业板的壳价格更便宜,因此,许多内地中小企更青睐选择创业板的壳。目前,香港创业板已经成为‘壳区’。”香港某证券人士如是说,因而,市场上一多了些物色和培养优质壳的企业。同时,由于香港创业板成交量不大,融资功能不好,目前许多创业板企业也需要“另谋出路”,而“卖壳”是好方法之一。
艾迪企业上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许夏雄告诉记者,最近,每个月平均都会有2个或以上企业向其咨讯借壳上市的事。但许夏雄认为,“借壳上市”中间蕴藏着许多财务和法律的风险,即便是培养壳的企业也可能惹上麻烦。投资者和希望购买壳的企业需要在充分了解并衡量风险的情况下,才能做出买壳的决定。
企业倾向红筹模式赴港上市
中国证监会近日表示,将在近期讨论降低内地企业赴香港上市门槛问题,这对于许多等待上市已久的企业而言,无疑是一大喜讯。有市场人士认为,未来赴港上市的企业将以H股形式逐渐取代红筹形式。
但许夏雄对此并不认同,他告诉记者,在尚未确定国内监管部门的配套及具体实施方案之前,相信仍有相当部分有途径的内地企业会倾向于以红筹模式赴海外上市融资。近期张兰改国籍就有可能是为俏江南以红筹模式赴港上市铺路。此外,还有早在2011年登陆香港主板的卓尔发展,用已有的外商独资投资企业卓尔发展中国分别收购国内从事地产业务的汉口北集团、卓尔投资集团和武汉务联港。
许夏雄认为,由于在H股形式下,上市主体是在境内成立的内资公司,企业在申请上市时,仍需要进行企业的改制工作,在面对香港交易所及证监会的审批前,还需先通过国内的审批。对于那些国家不鼓励或正在调控的行业,例如房地产行业等,相信通过国内审批的难度相当大。另外,以H股形式上市后,企业的再融资,例如上市后的增发、配股或发债等,仍需要国内部门的审批。因此,出于上市后的融资便利性角度考虑,预计还是有相当部分的内地企业会倾向于以红筹模式赴海外上市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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