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眼的分类,近视眼可以分为哪些类别
目前对近视眼仍无统一的分类标准,常见的有以下分类:
一、根据近视的程度分类:
低度近视 屈光度低于3.0D的近视。
中度近视 屈光度3.0D~6.0D的近视。
高度近视 屈光度大于6.0D的近视。
二、根据屈光状态分类 分轴性近视与屈光性近视:
轴性近视:眼的各屈光成分基本正常而眼轴偏长。大都多近视可归于轴性近视。
屈光性近视:眼的屈光间质的屈光力过强,而眼轴正常。
曲率性近视:最常见的是角膜或晶状体曲度增大,如圆锥角膜,大角膜或小角膜,角膜移植术后,球状晶体或小晶体等。
调节性近视:长时间近距离用眼,过度使用调节,出现调节紧张或调解痉挛引起的近视,经休息或使用睫状肌麻痹剂后,近视状态消失,这种现象为调节性近视,也被称为“假性近视”。
三、按近视的性质分类 分单纯性近视和病理性近视:
1. 单纯性近视,绝大多数发生于青少年期,进展缓慢,屈光度偏低,矫正视力佳,随着身体发育的停止,近视眼的近展趋于稳定,这类近视为单纯性近视。大多数后天性近视可归于此类。
2. 病理性近视,又称为恶性近视、变性近视、高度近视、进行性近视等,属基因遗传性近视或先天性近视。其特点是出生时或生后早期即发生,有遗传因素:发展快,呈持续进行性加深,青少年时期近视程度进展明显;近视度数大,一般6D以上;眼轴明显延长,眼底病变早期出现并呈持续进行性加重;视功能明显受损,远视力低下,常不能完全矫正,大多数患者近距离视力尚可,严重者近视力也低于正常。
根据屈光成分分类:
(1)屈光性近视:主要由于角膜或晶状体曲率过大或各屈光成分之间组合异常,屈光力超出正常范围,而眼轴长度基本在正常范围。
(2)轴性近视:由于眼轴延长,眼轴长度超出正常范围,角膜和晶状体等眼其他屈光成分基本在正常范围。根据病程进展和病理变化分类:
(1)单纯性近视:大部分患者的眼底无病理变化,进展缓慢,用适当的镜片即可将视力矫正至正常,其他视功能指标多属正常。
(2)病理性近视:视功能明显受损,远视力矫正多不理想,近视力亦可异常,可发生程度不等的眼底病变,如近视弧形斑、豹纹状眼底、黄斑部出血或形成新生血管膜,可发生形状不规则的白色萎缩斑,或有色素沉着呈圆形黑色斑(Fuchs斑);视网膜周边部格子样变性、囊样变性;在年龄较轻时出现玻璃体液化、混浊和玻璃体后脱离等。与正常人相比,发生视网膜脱离、撕裂、裂孔、黄斑出血、新生血管和开角型青光眼的危险性要大得多。常由于眼球前后径变长,眼球较突出,眼球后极部扩张,形成后巩膜葡萄肿。伴有上述临床表现者为病理性近视。
根据近视度数分类:低度近视:-0.50D~3.00D;中度近视:-3.25D~6.00D;高度近视:>-6.00D。
现在近视的人越来越多,且年龄也越来越小,定期的检查视力,发现近视及时治疗时很有必要的。专家建议:孩子近视,应及时纠正不好的用眼习惯,并且配合口服乐睛视力营养素,坚持一段时间,眼睛度数会逐渐的控制或者改善,不会影响以后的升学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