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房出现质量问题,维修责任如何承担

 我来答
法妞问答律师在线咨询
2018-08-02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法妞问答律师在线咨询
法妞问答律师在线法律咨询,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快速解答您的法律问题,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6188116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案情简介:精装房出现质量问题,维修责任如何承担
2013年3月13日,谢某购买A地产公司开发的馨雅园商品房一套,双方签署《商品房购买合同》,合同约定谢某所购买房屋为精装房,装修质量保修期限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内。2014年8月,谢某办理入住手续。但自2016开始,该房屋装修质量问题频现,瓷砖掉落、墙面开裂、房门变形。且A地产公司怠于履行维修责任,谢某无奈提起诉讼。
仲裁庭意见: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经庭审调查,该楼盘竣工验收报告上显示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商品房购买合同》约定该精装房装修质量保修期限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内,据此该房屋装修尚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律师说法: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承担维修责任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分别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
2、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4、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根据该办法规定,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而且规定的保修期限为最低保修期限,具体保修时间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合同为依据。
结合本案实际,《商品房购买合同》约定该精装房装修质量保修期限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内,符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最低保修时限。涉案房屋所在楼盘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故胡某提起诉讼时该房屋尚在维修保修期内,所以出现的质量问题应为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唯爱鱼线
2018-08-02 · TA获得超过281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838
采纳率:69%
帮助的人:358万
展开全部
又出卖方进行担责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646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西安夜猫子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福州梦中仙子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1745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