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次分配,二次分配,三次分配?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良好的分配秩序,形成正确的激励导向,有助于全社会弘扬勤劳致富、艰苦奋斗精神,主动通过自身劳动和努力去创造美好生活。为此,必须鼓励勤劳致富,保护合法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将分配制度建立在法治的轨道之上。要遏制以权力、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获取收入,将收入获取建立在公平竞争和要素贡献基础之上。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
《决定》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项制度并列,都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做出的新概括,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内涵做出的重要发展和深化。
第一次分配通过市场实现的收入分配被称为第一次分配。 例如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的工资,国营工厂企业员工的工资,私营企业公司老板所得的润,打工者的工薪…都属于第一次分配。
2.第二次分配政府的转移支付部分叫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这里指的是政府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将其一部分财政收入单方面无偿地让渡而发生的支出。
3. 二次分配是指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各收入主体之间通过各种渠道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不直接参与物质生产的社会成员或集团,从参与初次分配的社会成员或集团那里获得收入,将其一部分财政收入(税收)单方面无偿地让渡而发生的支出。
3.再分配主要由政府调控机制起作用,政府进行必要的宏观管理和收入调节,是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正的基本机制。例如:国家对城乡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所注入的资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救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机关企业和行业内部的年终奖及福利也应当是二次分配。
4.第三次分配所谓第三次分配,是指在一些社会生活领域里让富人多出钱,穷人少出钱,这也就是社会收人的转移支付。例如有些国家政府减免相应的税收支持私人企业捐资建立的各种非赢利性的基金会,(如美国的洛克菲勒基金、福特基金等)属于第三次分配。鼓励富人捐资建立各种社会基金,资助公益性事业或慈善事业是实现社会收入转移支付的有效途径。
5.这次双代会经济学家厉无畏向全国人大提出了积极推进调节收入的社会第三次分配的建议。综上所述 “三次分配”的概念就是:通过市场实现的收入分配为第一次分配;通过政府调节而进行的收入分配为第二次分配,而民间自愿、在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捐赠出去,被称为第三次收入分配。
三次分配理论;
三次分配理论是指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包括三次分配:第一次是由市场按照效率原则进行的分配;第二次是由政府按照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侧重公平原则,通过税收、社会保障支出等这一收一支所进行的再分配;第三次是在道德力量的推动下,通过个人自愿捐赠而进行的分配。第三次分配方式最早是由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在其1994年出版的《股份制与市场经济》一书中提出来的。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良好的分配秩序,形成正确的激励导向,有助于全社会弘扬勤劳致富、艰苦奋斗精神,主动通过自身劳动和努力去创造美好生活。为此,必须鼓励勤劳致富,保护合法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将分配制度建立在法治的轨道之上。要遏制以权力、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获取收入,将收入获取建立在公平竞争和要素贡献基础之上。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
《决定》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项制度并列,都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做出的新概括,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内涵做出的重要发展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