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者及直系亲属如需要用血的报销标准是怎样的?
献血者本人用血是免费的,直系亲属用血由地方规定,以北京市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北京市公民献血用血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下列公民需要用血的,持有关证件或者证明,由医疗机构直接供血,免交用血互助金:
(三)配偶、直系亲属参加本市无偿献血的,持配偶、直系亲属的《公民无偿献血证》、本人和配偶、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户口簿。
扩展资料:
献血量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九条 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
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报销用血各地的标准都有区别,要根据当地血站的规定确定,详情可以咨询当地的中心血站。
1、《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2、举例:《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
第十二条 无偿献血者献血总量累计不足八百毫升,且所献血液合格的,献血者就医时可累计按其献血量的三倍免费临床用血。
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八百毫升以上的,且所献血液合格的,献血者在就医时可以终身免费临床用血。
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不合格的,献血者就医时可以免费使用与其无偿献血等量的血液。
第十三条 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就医的,可以免费使用血液,其免费用血总量以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总量为限。
扩展资料:
用血报销需要的材料:
1、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所需备齐证件:
(1)无偿献血证(如有多本献血证需一并携带);
(2)献血者身份证;
(3)就诊医院开具的用血收费凭据(医疗住院或门诊收费票据,必须是正式发票)。
如发票已被医疗保险相关机构收走,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住院病人用血费用清单(包括姓名、血液品种、数量、价格)以及出院小结;
(5)如为代办,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6)收款人银行卡号。
2、直系亲属(献血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以及配偶的父母)用血报销所需备齐证件:
(1)无偿献血证(如有多本献血证需一并携带);
(2)献血者与用血者的身份证;
(3)献血者与用血者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居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就诊医院开具的用血收费凭据(医疗住院或门诊收费票据,必须是正式发票);(5)住院病人用血费用清单(包括姓名、血液品种、数量、价格);
(6)如为代办,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7)献血者或用血者的银行卡复印件。
参考资料:靖江网-无偿献血者及家属用血如何报销?
公民在无偿献血后,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在任何地方用血时报销的数量标准如下:
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累积在800毫升以上(含本数)或献一个单位以上(含本数)机采成分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可报销终身无限量临床用血的费用。
献血量累积在400毫升以上不满800毫升的,可报销献血量三倍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量累积为400毫升的,可报销献血量二倍临床用血的费用。
献血量在200毫升以上(含本数)不满400毫升的,可报销献血量等量临床用血的费用。
献血:
献血,国内一般理解为无偿献血,台港亦称捐血,是指献血者捐献全血、血浆或血液成分,通常情况下献血者不收取任何报酬,采供血机构向献血者赠送低价值的纪念品的过程。这些血液通常存储在血库中,由医疗单位、血站保管,以备需要者输血时使用。与有偿献血相比较,无偿献血的血液质量可以得到保证,有利于受血者的健康和安全。有意献血者可在各地区的固定、流动的献血站、献血屋、献血车进完成无偿献血行为。采供血机构会定期派遣采血车到学校、单位、人流密集区,或配合有关机构的活动来征求献血者。
2023-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