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的13条条款是指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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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9 · 专注科普财经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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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厂交货( EXW) 本术语英文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x0d\x0a\x0d\x0a(二)货交承运人(FCA) \x0d\x0a本术语英文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即“货物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入照管。根据商业惯例,当卖方被要求与承运人通过签订合同进行协作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照此办理。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x0d\x0a\x0d\x0a(三)船边交货(FAS) \x0d\x0a本术语英文为“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另外买方须办理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x0d\x0a\x0d\x0a(四)船上交货(FOB) \x0d\x0a本术语英文为“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送过船舷后交付,货过船舷后买方须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风险、灭失或损坏,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x0d\x0a\x0d\x0a(五)成本加运费(CFR或 c&F) 本术语英文为“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但从货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货物的风险、灭失或损坏以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额外开支,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x0d\x0a\x0d\x0a(六)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 \x0d\x0a本术语英文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除负有与“成本加运费”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购货物灭失或损坏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x0d\x0a\x0d\x0a(七)运费付至(CPT) \x0d\x0a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Paid to):t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本术语系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至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已交付给承运人照管之时起,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另外,卖方须办理货物出口的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x0d\x0a\x0d\x0a(八)运费及保险费付至(CIP) \x0d\x0a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及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它指卖方除负有与“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x0d\x0a\x0d\x0a(九)边境交货(DAF) \x0d\x0a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即“边境交货(??指定地点)”。它指卖方承担如下义务,将备妥的货物运至边境上的指定地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毗邻国家海关关境前交货,本术语主要适用于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的货物,也可用于其他运输方式。 \x0d\x0a\x0d\x0a(十)目的港船上交货(DES) \x0d\x0a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它系指卖方履行如下义务,把备妥的货物,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办理货物进口结关手续的情况下,交给买方,故卖方须承担包括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费用与风险。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x0d\x0a\x0d\x0a(十一)目的港码头交货(DEQ) \x0d\x0a本术语的英文为 :“Delivered Ex Quay (Duty 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码头交货(关税已付)(??指定目的港)”。本术语指卖方履行如下义务,将其备好的货物,在指定目的港的码头,办理进口结关后,交付给买方,而且卖方须承担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关锐、捐税和其他交货中出现的费用。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x0d\x0a\x0d\x0a(十二)未完税交货(DDU) \x0d\x0a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它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的地点交付,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另外须承担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买方须承担因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结关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x0d\x0a\x0d\x0a(十三)完税后交货(DDP) \x0d\x0a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destination)”,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它是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地点交付,而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办理进口结关。本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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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当中的13条条款,包括:

一、装运时间  装运时间是买卖合同的主要交易条件,卖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装运货物,如果提前或延迟,均构成违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解除合同,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目前常用的有以下几种规定方法。  

1、明确规定具体装运时间  明确规定具体的期限,如“Shipment during March 2003”,或规定跨月、跨季度装运。这种规定,卖方可有一定时间进行备货和安排运输,因此,在国际贸易中应用较广。  

2、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一定时间内装运  如规定“Shipment within 30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对某些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和地区,或专为买方制造的特定商品,为了防止买方不按时履行合同而造成损失,可采用这种规定方法。 

3、笼统规定近期装运  这种规定方法不规定具体期限,只是用“立即装运”、“尽速装运”等词语表示。由于这类词语在国际上无统一解释,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应尽量避免使用。  装运时间的规定应明确具体,应注意船货衔接的问题,以免造成有货无船或有船无货的局面。  

二、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  装运港(Port of Shipping)是指货物起始装运的港口。装运港一般由出口方提出,经进口方同意后确定。目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是货物最后卸货的港口。目的港则由进口方提出,经出口方同意后确定。

三、分批装运和转运  

(一)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  分批装运又称分期装运(Shipment by InstalLment),是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分若干期或若干次装运。凡数量较大,或受运输、市场销售、资金等条件的限制,都可在买卖合同中规定分批装运条款。

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运输单据表面上已注明是使用同上运输工具装运并经同一路线运输,即使运输单据上注明的装运日期不同及域装货港、接受监管地或发运地点不同,只要运输单据注明是同一目的地,将不视为分批装运。”该惯例还规定:“如信用证规定在指定的时期内分期支款及/或分期装运,任何一期未按信用证所规定期限支款/或装运时,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对这类条款受益人应严格遵守,必须按信用证规定的时间装运货物。 

(二)转运(Transhipment)是指货物从装运港或发货地到目的港或目的地的运输过程中,从一运输工具卸下,再装上同一运输方式的另一运输工具;或在不同运输方式的情况下,从一种方式的运输工具卸下,再装上另一种方式的运输工具的行为。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有相反的规定,可准许转运。  买卖合同中分批分批装运和转运条款:  1、 允许分批,不允许转船。  2、 允许分批及许转船。  3、 允许转船,不允许分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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