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13条规定,( )和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
教育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十三条:
1、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据统计,全国现有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中,3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三分之二以上,其中,绝大部分青少年是在不了解毒品的危害性的情况下染上毒瘾的。所以,把青少年列为毒品教育重点对象是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的关键。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有利于培养安全防范意识,对毒品提高警惕。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念,远离毒品,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茁壮成长。
扩展资料:
开展丰富多彩的禁毒教育活动,增强学生拒毒的内在动力:
1、充分利用了全校集合、升旗仪式等形式对全体师生进行了宣传教育,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毒品,毒品有哪些危害等知识,使全体师生树立“依法禁毒,构建和谐”的意识。
2、积极开展“禁毒宣传进课堂”活动。充分利用学课优势,结合教学内容,学校及各个班级进行了板报专题宣传禁毒、反毒的宣传报道,使全体师生树立“吸毒违法,贩毒犯罪”的意识,积极宣传毒品的危害以及我国开展禁毒取得的重大成绩。
3、利用周会、升旗仪式等机会由校领导结合具体的事例对学生进行“禁毒、”教育。学校对“毒品”的宣传教育,渠道多,氛围浓,大量的图片资料,丰富的信息材料、随处可见的警言警句,时时提醒学生“毒品猛于虎”。学生通过阅读、浏览宣传资料,让学生亲自去参与教育活动,让学生自己去获取“毒品、艾滋病”的知识,切身去感受其危害,对预防毒品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有了一定的“拒毒”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