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避免明火加热;加热时使用水浴或油浴;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不可猛烈撞击。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于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常见的、用途较广的约有2200余种。
简介
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曾于1986年、1990年先后发布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将危险物品分为九个大类,并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品名和编号。
所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易燃易爆物品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