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宾逊漂流记5个好段和100多字赏析, 急。。 15

范甘迪... 范甘迪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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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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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父亲原来指望我学法律,但是我却一心想去航海。有一天,我去赫尔,我的一位同伴正要坐他父亲的船到伦敦去,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动心了,我必须跟他而去——这是1651年的8月,当时我十九岁。
  船刚驶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风浪,使我感到全身说不出的难过,心里十分恐惧。我在痛苦的心情中发了誓,假如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下我的命,我在登上陆地后,就一定要回到我慈爱的父母身边,从此一定听从他们的忠告办事。
  可是第二天风停了,浪也歇了。太阳西沉,继之而来的是一个美丽可爱的黄昏,这时又喝了我的同伴酿的一碗甜酒,我就把这次航行后便回家的决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我的这种习性给我的一生招来了巨大的不幸——任性的行动常给我带来灾难,可我总不肯在灾难来临的时刻乘机悔改。待到危险一过去,就忘掉了所鲁宾孙有的誓言,又不顾一切地投入了我的毫无名堂的生活。
  在第一次狂风暴雨似的航行后,我又有过几次不同的冒险。在去非洲的几内亚做生意时,我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盗船俘虏,被卖为奴隶,经过许多危险,我逃到了巴西,在那里独自经营一个甘蔗种植园,生活过得很顺心。可这时我却又成了诱惑的牺牲品。巴西因为人工不足,有几个种植园主知道我曾为做生意而到过非洲的一些奴隶市场口岸,他们竭力哄诱我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带去为他们的种植园买些黑奴回来。
  听从坏主意,人就会倒霉。我们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个无名岛上触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上帝保佑,只有我一个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条命。当时我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只烟斗和一个盒子里装的一点儿烟草。待到我的体力恢复,可以走路了时,我就沿着海岸走去。使我大为高兴的是,我发现了淡水。喝了水后,又拿一小撮烟草放在嘴里解饿。我就在一棵树上栖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振作了精神,海上风平浪静。但最叫我高兴的是我看见了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离海岸很近,我发现可以很方便地游到船上去。船上只剩下一只狗和两只猫,再没有别的生物。不过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这样,我就干了起来。为了把那些东西运到这个岛的一个水湾里,我专门制造了一只木筏,还把岛上有淡水而且比较平坦的一块高地作了我的住所。面包、大米、大麦和小麦、干酪和羊肉干、糖、面粉、木板、圆木、绳子——所有这些,再加上几支滑膛枪、两支手枪、几支鸟枪、一把锤子,还有——那是最没有用的——三十六镑英币。所有这些东西我都一天又一天——在两次退潮之间一一从船上运到了岸上。到了第三十天夜里,我的搬运工作做完了,我躺下来时,虽然像平常一样害怕,但我心里对上帝也满怀感恩之情,因为我知道,我已为以后对付这个荒岛作好了准备而心里感到踏实了。
  岛上有不少野果树,但这是我过了好久才发现的,我把它晒成葡萄干。岛上还有到处乱跑的山羊,但是,要不是我从船上取来了枪支弹药,它们对我又有何好处呢?因此,我有理由感谢仁慈的上帝,让船搁在海岸边,直至使我搬来了对我有用的一切东西。
  要想确保我能在这个岛上生存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我尽可能地相继办了几件我非办不可的事。但是我的努力并非总是交上好运道。我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子的种子时,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原因是播种得不是时候。我辛辛苦苦花了几个月工夫,挖了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花了四十二天时间,才把一棵大树砍劈成我的第一块长木板。我起劲地干了好几个星期,想制造一个捣小麦的石臼,最后却只好挖空了一大块木头。我足足花了五个月工夫,砍倒一棵大铁树,又劈又削,让它成了一只很像样的独木舟,以备用来逃离这个小岛,可结果却因为怎么也没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丢弃了。不过,每一桩失败的事,都教给了我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识。
  至于自然环境,岛上有狂风暴雨,还有地震。我那时也对一切都适应了。我种植并收获了我的大麦和小麦;我采来野葡萄,把它们晒成了很有营养的葡萄干;我饲养温驯的山羊,然后杀了吃,又熏又腌的。由于食物这样多种多样,供应还算不差。如此过了十二个年头,其间,岛上除了我本人之外,我从来没见到过一个人迹。这样一直到了那重大的一天,我在沙滩上偶然发现了一个人的光脚印。
  我当时好像挨了一个晴天霹雳。我侧耳倾听,回头四顾,可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我跑到海岸上,还下海去查看,可是总共就只有那么一个脚印!我惊吓到了极点,像一个被人跟踪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我的住处。一连三天三夜,我都不敢外出。
  这是人怕人的最好说明!经过十二年的痛苦和苦干,十二年跟自然环境相抗争,竟然会因一个人的一只脚印而恐怖不安!但事情就是这样。经过观察,我了解到这是那块大陆上的那些野人吃人的一种习惯。他们把打仗时抓来的俘虏带到这个岛上我很少去的那个地方,杀死后大吃一顿。有一天早晨,我从望远镜里看见三十个野蛮人正在围着篝火跳舞。他们已煮食了一个俘虏,还有两个正准备放到火上去烤,这时我提着两支上了子弹的滑膛枪和那柄大刀往下朝他们跑了去,及时救下了他们来不及吃掉的一个俘虏。我把我救下的这个人起名为"星期五",以纪念他是在星期五这一天获救的,他讲话的声音成了我在这个岛上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的人声。他年轻,聪明,是一个较高级的部族的野蛮人,后来在我留在岛上的那段时间,他始终是我的个可靠的伙伴。在我教了他几句英语后,星期五跟我讲了那大陆上的事。我决定离开我的岛了。我们制造了一只船,这次不是在离海岸很远的地方造。正当我们差不多已准备驾船启航时,又有二十一个野蛮人乘着三只独木船,带了三个俘虏到这个岛上来开宴会了。其中一个俘虏是个白人,这可把我气坏了。我把两支鸟枪、四支滑膛枪、两支手枪都装上双倍弹药,给了星期五一把小斧头,还给他喝了好多甘蔗酒,我自己带上了大刀,我们冲下山去,把他们全杀死了,只逃走了四个野蛮人。
  俘虏中有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那个白人是西班牙人,是我前几年看见的那艘在我的岛上触礁的船上的一个幸存者,当时我还从那艘船上取来了一千二百多枚金币,但对这些钱我毫不看重,因为它们并不比沙滩上的那些沙子更有价值。
  我给了那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枪支和食物,叫他们乘着我新造的船去把那艘西班牙船上遇难的水手们带到我的岛上来。正在等待他们回来时,有一艘英国船因水手闹事而在我的岛附近抛了锚。我帮那位船长夺回了他的船,跟他一起回到了英国。我们走时带走了两个也想回英国去的老实的水手,而让闹事闹得最凶的一些水手留在了岛上。后来,那些西班牙人回来了,都在岛上居留了下来。开始时他们双方争吵不和,但定居后,终于建立起了一个兴旺的殖民地,过了几年,我有幸又到那个岛上去过一次。
  我离开那个岛时,已在岛上呆了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此处作者计算有误,根据鲁宾逊的来岛时间,应为27年)。我总以为我一到英国就会高兴不尽,没想到我在那里却成了一个异乡人。我的父母都已去世,真太令人遗憾了,要不我现在可以孝敬地奉养他们,因为我除了从那艘西班牙船上取来的一千二百个金币之外,还有两万英镑等待着我到一个诚实的朋友那儿去领取,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长,在我去干那项倒霉的差事之前,我委托他经营我在巴西的庄园。正是为了去干那差事,使我在岛上住了二十八年。我见他如此诚实,十分高兴,我决定每年付给他一百葡萄牙金币,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给他儿子五十葡萄牙金币,作为他们终生的津贴。
  我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我除了因为要到那个上面讲的我住过的岛上去看看,又作了一次航行之外,再没作漫游了。我住在这儿,为我不配得到的享受而心怀感激,决心现在就去作一切旅行中最长的旅行。如果说我学到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要认识退休生活的价值和祈祷在平静中过完我们的余日。我还能活多久?

  一、鲁滨逊是一位十足的冒险家

  鲁滨逊不安于中产阶级家庭平庸的生活,心中总有一种到浩瀚的大海去闯荡的冲动,便不顾父母的反对,利用机会,只身登上一艘商船,开始了他不幸的海上旅行.鲁滨逊前后四次出海.在前两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船只都因遭遇恶劣的海上风暴而几乎船毁人亡.但他都幸免于难.第三次出海,他所乘坐的船只,虽没有遇到风暴,却遭到摩尔人海盗的攻击,他曾一度沦为摩尔人的奴隶.后来,他逃往巴西,并在那里建立起了自己的种植园.本来可以在这里有一番作为,但他又一次放弃了舒适的生活,与别人合伙,冒着更大的风险前往非洲进行奴隶贸易.现在,在西方,“鲁滨逊”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目中的英雄。

  二、 鲁滨逊是一位孜孜不倦的追求者

  鲁滨逊第四次出海,是同别人合伙,前往非洲进行奴隶贸易。他们的船只不幸在海上遇难,只有他幸存下来,流落到南美洲附近的一个孤岛上.即使流落荒岛,鲁滨逊也决不气馁.在荒芜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自己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在岛上的第24年,他还搭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一个忠实的奴仆.生命不已,追求不止。他总是在行动,在追求.凭借着自己的毅力和热情,鲁滨逊在荒岛上建立起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王国”。

  三、鲁滨逊是一位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勇士

  鲁滨逊第四次出海,没想到他们的船只遇难,他的同伴都淹死了,只有他幸存下来,流落到一个荒岛上。这时候的荒岛可以说是没有人烟,一穷二白,连最基本的生存条件都不具备.但鲁滨逊没有被困难吓倒,凭着对上帝的信仰,他坚信只要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勤劳的双手,就一定能开创出一片崭新的天地。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粉做面包。。。。。。通过他辛勤的劳动,生活所需的物品不但没有减少,反而逐渐增加起来.他凭借百折不挠的毅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重重困难,经过28年的艰苦努力,在荒芜人烟的荒岛上创造了自己的王国。

  四、鲁滨逊是一位理想化的资产者形象

  我们知道,18世纪的英国,率先进行了工业革命,工商业迅速发展,继残酷的“羊吃人”的圈地运动之后,它又进行了疯狂的海外掠夺与殖民扩张。一方面,笛福想通过这部小说表达这一难以遏制的历史潮流,一方面想通过鲁滨逊这个人物形象展现资本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艰苦卓绝、奋发向上的创业精神。鲁滨逊坚毅、顽强的品质得到了美化,他成了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人物,成了欧洲文学史上最早的一个理想化的资产者形象。

  五、鲁滨逊是一位贪得无厌的私有者

  在金钱的诱惑下,鲁滨逊不安于中产阶级家庭平庸的生活,不顾父母的反对,先后四次出海。前两次出海,因遭遇恶劣的海上风暴而几乎船毁人亡,鲁滨逊也差点丢了身家性命。鲁滨逊本应该好好反思,吸取教训,听从父母之言,回国内好好干一番事业。但他没有这样做,他又第三次出海。这一次出海,虽未遭遇风暴,却遭到摩尔人海盗的攻击,他曾一度沦为摩尔人的奴隶。后来,他设法逃往巴西,并在那里建立起了自己的种植园。本可以在这里有一番作为,但他贪得无厌,放弃了舒适的生活,与别人合伙,冒着更大的风险前往非洲进行奴隶贸易。但事与愿违,非但奴隶没搞到,而且他们的船只遇难,他孤身一人流落到一个没有人烟的荒岛上。在荒岛上,鲁滨逊用代表资本主义文明的火枪和基督教征服土著印第安人,并把资本主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带到了岛上。从这个意义上讲,他的一切冒险活动,无非是为了更多地占有财富。

  六、鲁滨逊是一位重情重义、知恩图报的绅士

  鲁滨逊一生经历坎坷,历尽磨难。但感谢苍天有眼,他最终走出困境,成了腰缠万贯的富翁。此时的鲁滨逊没有被万贯家财冲昏头脑,而首先想到了在他落难时,帮助他的人。下面来看一下他发财之后的做法:“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报答我最初的恩人,那位好心的老船长,我落难时,他有恩于我,我的摊小刚起步时,他对我十分厚道,临到末了,还诚心为我。。。。。。然后我对他说,除了支配万物的上帝以外,要数他的恩德大;如今论到我了,我要千万倍地报答他。我先还给他以前借的100个摩伊多,而后,我又叫过一个公正人来,要他起草一份弃权书,将老人承认欠我的大概500个摩伊多,一笔勾销,不再有帐目。然后,我又叫他起草一份委托书,授权老人经营我那种植园,指定我的合伙人向他汇报帐目,年息归他所有,并以我的名义,把红利交原来的船队赠送给他;委托书的最后还有一款,是每年拨100个摩伊多,给老人作为年金,平时花销用,他故世以后,每年拨50个摩伊多给他儿子,直到他儿子辞世。”鲁滨逊的所作所为,闪耀着人类人性的光芒——重情重义、知恩图报。

  七、鲁滨逊是一位有主见的男子汉

  意大利著名诗人但丁说过这样一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任何一位成功者,都有自己的主见,不被困难所吓倒,不被流言蜚语所左右,执着地去追求自己的理想,走自己独特的人生之路。鲁滨逊.克鲁索就是这样一个人。

  鲁滨逊出生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本来可以像他父亲那样舒舒服服过一辈子,可他除了去海上,对一切都不感兴趣。他那明智而稳重的父亲,预见到了这计划的结果,于是对他提出了精辟的忠告。首先,说他属于中等阶层,这阶层最适宜于幸福,既不象卖体力的,得忍受不幸、艰辛、劳累和痛苦,也不像上层人,倍受傲慢、野心和嫉妒的攻心之累。为了进一步打消鲁滨逊的出海念头,他接着又说,中庸,克己,乐朋好友,健康宁静,所有赏心的乐事,所有可人的娱乐,这些福气都属于中等阶层的人;又说,人到世界上,只有在这个阶层才是走得舒适,来得安稳,不至于搞得身心交困,也不至于为了每天的面包过着奴隶般的生活,或整天困苦不堪,弄得身心不得安闲,欲望的怒火,想成名的野心,都苦不着他,只是舒舒服服过完一生,品尝着生活的甜美滋味,与苦无缘,觉得无比幸福。

  最后,他又要鲁滨逊以他哥哥为戒,他当年也曾这样认真地劝他,教他别去参加战争,但他不听,非要一逞青年血气之勇去参军了,结果送了命.

  可怜天下父母心.儿行千里母担忧。鲁滨逊的母亲也坚决反对他出海远游.但鲁滨逊不为父亲的忠告所动,也未被母亲的愤怒所左右.他主意已定,去意已决,瞅准机会,与父母不辞而别,踏上了充满艰险与挑战的航海之路.由此可见,鲁滨逊是一位不被他人左右,非常有主见的男子汉.

  总上所述,<<鲁滨逊漂流记>>之所以成为文学史上不朽的名著,除了其精彩离奇的故事、真实性和不凡的艺术表现力外,最主要的是鲁滨逊的性格魅力.他敢于冒险、不断追求、开拓创新、知恩必报、不被他人所左右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不知打动了多少读者的心.在西方,“鲁滨逊”已经成为千千万万读者心目中的英雄。

参考资料: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bfb50d0100ga4i.html

七彩友
2010-03-30 · TA获得超过347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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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声呼啸,波涛汹涌,虽然风浪还未大到后来让我司空见惯的那种,但也比我几天后看到的要小得多.不过,这已足以叫我这个初涉海上的年轻水手吓破苦胆.我默默地等待着每一层涌浪将我们吞噬.当船跌入浪谷,我总以为再也不会漂出水面.陷入极度恐惧之中的我指天发誓,如果这一次上帝垂帘让我偷生,如果让我偷生,如果我能再次踏上干燥的陆地,我保证回家,决不回头,在我有生之年再也不登船出海.我一定听从父亲的忠告,再也不走这条自取灭亡的道路.现在我才清楚的看到他对于中产阶级的一番见解是何等精辟,他一生过得如何舒适,即未遭到海上风暴的蹂躏,又未受到陆上艰难困苦的折磨.总之,我决心做个幡然悔悟的浪子,回家投入父亲的怀抱.

“当我们遇到坏事时,我们应当考虑到其中包含的好事。”
“一个人只是呆呆地坐着,空想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有用的。这是个绝对真理。”
“在最不幸的困境中。我们也可以找到聊以自慰的是亲事情,把好处和坏处对照一下。”

我父亲原来指望我学法律,但是我却一心想去航海。有一天,我去赫尔城,我的一位同伴正要坐他父亲的船到伦敦去,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动心了,我必须跟他而去——这是1651年的8月,当时我十九岁。

船刚驶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风浪,使我感到全身说不出的难过,心里十分恐怖。我在痛苦的心情中发了誓,假如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下我的命,我在登上陆地后,就一直回到我慈爱的父母身边,从此一定听从他们的忠告办事。

可是第二天风停了,浪也歇了。太阳西沉,继之而来的是一个美丽可爱的黄昏,这时又喝了我的同伴酿的一碗甜酒,我就把这次航行后便回家的决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我的这种习性给我的一生招来了巨大的不幸——任性的行动常给我带来灾难,可我总不肯在灾难来临的时刻乘机悔改。待到危险一过去,就忘掉了 所有的誓言,又不顾一切地投入了我的毫无名堂的生活。

在第一次狂风暴雨似的航行后,我又有过几次不同的冒险。在去非洲的几内亚做生意时,我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盗船俘虏,被卖为奴隶,经过许多危险,我逃到了巴西,在那里独自经营一个甘蔗种植园,生活过得很顺遂。可这时我却又成了诱惑的牺牲品。巴西因为人工不足,有几个种植园主知道我曾为做生意而到过非洲的一些奴隶市场口岸,他们竭力哄诱我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带去为他们的种植园买些黑奴回来。

听从坏主意,人就会倒霉。我们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个无名岛上触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上帝保佑,只有我一个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条命。当时我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只烟斗和一个盒子里装的一点儿烟草。待到我的体力恢复,可以走路了时,我就沿着海岸走去。使我大为高兴的是,我发现了淡水。喝了水后,又拿一小撮烟草放在嘴里解饿。我就在一棵树上栖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振作了精神,海上风平浪静。但最叫我高兴的是我看见了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离海岸很近,我发现可以很方便地游到船上去。船上只剩下一只狗和两只猫,再没有别的生物。不过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这样,我就干了起来。为了把那些东西运到这个岛的一个水湾里,我专门制造了一只木筏,还把岛上有淡水而且比较平坦的一块高地作了我的住所。面包、大米、大麦和小麦、干酪和羊肉干、糖、面粉、木板、圆木、绳子——所有这些,再加上几支滑膛枪、两支手枪、几支鸟枪、一把锤子,还有——那是最没有用的——三十六镑英币。所有这些东西我都一天又一天——在两次退潮之间一一从船上运到了岸上。到了第三十天夜里,我的搬运工作做完了,我躺下来时,虽然像平常一样害怕,但我心里也满怀感恩之情,因为我知道,我已为以后对付这个荒岛作好了准备而心里感到踏实了。

岛上有不少野果树,但这是我过了好久才发现的。岛上还有到处乱跑的山羊,但要不是我从船上取来了枪支弹药,它们对我又有何好处呢?因此,我有理由感谢仁慈的上帝,让船搁在海岸边,直至使我搬来了对我有用的一切东西。

要想确保我能在这个岛上生存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我尽可能地相继办了几件我非办不可的事。但是我的努力并非总是交上好运道。我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子的种子时,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原因是播种得不是时候。我辛辛苦苦花了几个月工夫,挖了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花了四十二天时间,才把一棵大树砍劈成我的第一块长木板。我起劲地干了好几个星期,想制造一个捣小麦的石臼,最后却只好挖空了一大块木头。我足足花了五个月工夫,砍倒一棵大杉木,又劈又削,让它成了一只很像样的独木舟,以备用来逃离这个小岛,可结果却因为怎么也没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丢弃了。不过,每一桩失败的事,都教给了我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识。

至于自然环境,岛上有狂风暴雨,还有地震。我那时也对一切都适应了。我种植和收获了我的大麦和小麦;我采来野葡萄,把它们晒成了很有营养的葡萄干;我饲养温驯的山羊,然后杀了吃,又熏又腌的。由于食物这样多种多样,供应还算不差。如此过了十二个年头,其间,岛上除了我本人之外,我从来没见到过一个人迹。这样一直到了那重大的一天,我在沙滩上偶然发现了一个人的光脚印。

我当时好像挨了一个晴天霹雷。我侧耳倾听,回头四顾,可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我跑到海岸上,还下海去查看,可是总共就只有那么一个脚印!我惊吓到了极点,像一个被人跟踪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我的住处。一连三天三夜,我都不敢外出。

这是人怕人的最好说明!经过十二年的痛苦和苦干,十二年跟自然环境相抗争,竟然会因一个人的一只脚印而恐怖不安!但事情就是这样。 经过观察,我了解到这是那块大陆上的那些吃人生番的一种习惯。他们把打仗时抓来的俘虏带到这个岛上我很少去的那个地方,杀死后大吃一顿。有一天早晨,我从望远镜里看见三十个野蛮人正在围着篝火跳舞。他们已煮食了一个俘虏,还有两个正准备放到火上去烤,这时我提着两支上了子弹的滑膛枪和那柄大刀往下朝他们跑了去,及时救下了他们来不及吃掉的一个俘虏。我把我救下的这个人起名为"星期五",以纪念他是这一天获救的,他讲话的声音成了我在这个岛上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的人声。他年轻,聪明,是一个较高级的部族的野蛮人,后来在我留在岛上的那段时间,他始终是我的个可靠的伙伴。在我教了他几句英语后,星期五跟我讲了那大陆上的事。我决定离开我的岛了。我们制造了一只船,这次不是在离海岸很远的地方造。正当我们差不多已准备驾船启航时,又有二十一个野蛮人乘着三只独木船,带了三个俘虏到这个岛上来开宴会了。其中一个俘虏是个白人,这可把我气坏了。我把两支鸟枪、四支滑膛枪、两支手枪都装上双倍弹药,给了星期五一把小斧头,还给他喝了好多甘蔗酒,我自己带上了大刀,我们冲下山去,把他们全杀死了,只逃走了四个野蛮人。

俘虏中有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那个白人是西班牙人,是我前几年看见的那艘在我的岛上触礁的船上的一个幸存者,当时我还从那艘船上取来了一千二百多枚金币,但对这些钱我毫不看重,因为它们并不比沙滩上的许多沙子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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