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河南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越详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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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河南省二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二○一三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2]73号)和原省人事厅、原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职[2005]22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3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日、6月2日举行,考点设在省、部分省辖市政府所在城市。
6月1日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9:00-12: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4:00-16:00
6月2日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9:00-12:00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
二、命题依据
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请考生按照2009年版考试大纲复习和准备考试,省厅不指定教材,不组织培训。
三、报名条件
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即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可参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的专业对照表执行,专业目录未包含的其他专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确定。
(二)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取得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筑业企业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均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第二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四、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滚动考试和非滚动考试两种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三科)的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如:2010年度与2011年度为一个周期,2011年度与2012年度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符合免试条件(含免一科和免两科)的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报考另外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2月20日9:00至3月6日17:00。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2月20日至3月8日期间进行。
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由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3月6日至3月8日。
3、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3月25日9:00至4月2日17:00。
(二)新考生报名办法
首次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增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均按新考生报名办法报名。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
登录进入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资格审查部门,一份本人留存。
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请注意:
(1)考区选择问题: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的考生(下称“省直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考区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
(2)考试级别代码问题:考3科(即考全科)的报考级别代码为“3”(考生应考三科,但本次考试仅考1个科目或2个科目的,级别代码仍为考3科);考2科(即免试一科)的报考级别代码为“2” (考生应考2科,但本次考试仅考1个科目的,级别代码仍为考2科);考1科(即免试二科)的报考级别代码为“1”;已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考第二专业的报考级别为“4”(不要填为“1”)。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一式3份;
(3)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6)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7)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上述资料经现场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现场资格审查程序: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资格审查资料交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由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打印填写《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盖章后带资格审查资料统一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然后到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免试科目和增加专业的考生,还须以省辖市为单位,集中提供有关资料原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房间)进行资格终审。最后,统一将全部审查合格人员的《2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二○一三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2]73号)和原省人事厅、原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职[2005]22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3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日、6月2日举行,考点设在省、部分省辖市政府所在城市。
6月1日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9:00-12: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4:00-16:00
6月2日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9:00-12:00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
二、命题依据
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请考生按照2009年版考试大纲复习和准备考试,省厅不指定教材,不组织培训。
三、报名条件
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即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可参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的专业对照表执行,专业目录未包含的其他专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确定。
(二)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取得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筑业企业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均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第二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四、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滚动考试和非滚动考试两种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三科)的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如:2010年度与2011年度为一个周期,2011年度与2012年度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符合免试条件(含免一科和免两科)的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报考另外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2月20日9:00至3月6日17:00。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2月20日至3月8日期间进行。
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由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3月6日至3月8日。
3、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3月25日9:00至4月2日17:00。
(二)新考生报名办法
首次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增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均按新考生报名办法报名。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
登录进入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资格审查部门,一份本人留存。
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请注意:
(1)考区选择问题: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的考生(下称“省直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考区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
(2)考试级别代码问题:考3科(即考全科)的报考级别代码为“3”(考生应考三科,但本次考试仅考1个科目或2个科目的,级别代码仍为考3科);考2科(即免试一科)的报考级别代码为“2” (考生应考2科,但本次考试仅考1个科目的,级别代码仍为考2科);考1科(即免试二科)的报考级别代码为“1”;已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考第二专业的报考级别为“4”(不要填为“1”)。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一式3份;
(3)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6)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7)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上述资料经现场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现场资格审查程序: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资格审查资料交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由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打印填写《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盖章后带资格审查资料统一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然后到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免试科目和增加专业的考生,还须以省辖市为单位,集中提供有关资料原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房间)进行资格终审。最后,统一将全部审查合格人员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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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如下:
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即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可参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的专业对照表执行,专业目录未包含的其他专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确定。
(二)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取得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筑业企业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证书,或取得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均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3、取得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第二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即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可参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的专业对照表执行,专业目录未包含的其他专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确定。
(二)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取得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筑业企业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证书,或取得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均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3、取得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第二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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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如下: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年底。
二级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1834年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建造师的含义是指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综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建造师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年底。
二级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1834年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建造师的含义是指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综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建造师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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