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有几个地级市
截至2017年底,辽宁省共辖14个地级市,分别是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盘锦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
1、沈阳,简称“沈”,别称盛京、奉天,是辽宁省省会、副省级市、沈阳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科技创新中心,全市下辖10区、2县,代管1县级市。
2、大连是辽宁省下辖地级市,是中央确定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别称滨城,位于辽东半岛南端大连既是沿海开放城市,也是老工业基地城市,肩负着东北对外开放龙头和率先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双重任务。
3、鞍山,简称鞍,辽宁省省辖市,是辽宁省第三大城市,中国重要的钢铁工业基地,辽中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是国务院批准的具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沈阳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因市区南部一座形似马鞍的山峰而得名。
4、抚顺市为辽宁省下辖地级市,是辽宁省重要的工业基地,沈阳经济区副中心城市 。位于辽宁省东部,是辽宁省重要水源保护地,是国内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历史上素有“煤都”之称。
5、本溪,辽宁省地级市,是辽宁省东部的中心城市,是以钢铁、化学工业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城市 。国务院批准的十三个具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之一,辽宁中部城市群中心城市,沈阳经济区副中心城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辽宁
葫芦岛市
锦州市
盘锦市
营口市
连市
丹东市
鞍山市
辽阳市
本溪市
抚顺市
铁岭市
阜新市
朝阳市
沈阳
辽宁省,简称辽,取辽河流域永远安宁之意而得其名,东北地区唯一的既沿海又沿边的省份,也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沿海省份之一,被誉为共和国长子,东方鲁尔。
夏,禹分九州时,辽宁属于幽州,民国初期在辽宁地区设有奉天省,1954年8月撤销辽东、辽西两省建制,合并改为辽宁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