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这条方程转化原理,我会采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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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谢锡麟 数理研习 3月18日
方程变换,无论在理论分析还是数值计算中都有重要并且广泛的应用。我们研究具有对应关系的事物——这是一种“抽象意义”的客观存在。对其具体的刻画则具有主观性,指对“因(自变量)”,“果(因变量)”,与其之间的“对应关系(因到果的对应关系,或者自变量至因变量的对应关系)”可以主观地选取。换言之,对于因的表征可以有多种形式,对于果的表征也可以有多种形式,由此对应关系也随之有多种形式。
实际研究中,往往先有或者先研究一种形式的因,果与其之间的对应关系,并且有现有对应关系的常微分方程组或者偏微分方程组。然后,可以引入新的因,新的果的表征形式,自然地对应关系也随之改变——这就是方程变换。方程变换就是变换事物的具体表征形式,也就是换个”眼光看世界/事物”。实际中常利用方程变换,或者将几何不规则的定义域变换成几何规则的参数域(通过自变量变换),或者简化原关系式的复杂的微分方程(通过自变量变换,或者通过因变量变换,或者通过同时具有的自变量与因变量变换)。
这一轮教学,笔者提升了方程变换的思想与方法提炼,主要表现为可以基于事物分析(因果分解),获得自变量变换,因变量变换,同时有自变量与因变量变换的一般性处理流程,这种流程在实际处理中也是高效的。今日数学分析的网上课程,进行了分屏直播——希望同学们在学习与理解的基础上,实践与检验现归纳的处理方法,并且要有自己的认识与体会,在此基础上评价甚至提升方法提炼。我们的教与学,在学术上是开放的,是教师与学生共同研究与提升的过程。
方程变换,无论在理论分析还是数值计算中都有重要并且广泛的应用。我们研究具有对应关系的事物——这是一种“抽象意义”的客观存在。对其具体的刻画则具有主观性,指对“因(自变量)”,“果(因变量)”,与其之间的“对应关系(因到果的对应关系,或者自变量至因变量的对应关系)”可以主观地选取。换言之,对于因的表征可以有多种形式,对于果的表征也可以有多种形式,由此对应关系也随之有多种形式。
实际研究中,往往先有或者先研究一种形式的因,果与其之间的对应关系,并且有现有对应关系的常微分方程组或者偏微分方程组。然后,可以引入新的因,新的果的表征形式,自然地对应关系也随之改变——这就是方程变换。方程变换就是变换事物的具体表征形式,也就是换个”眼光看世界/事物”。实际中常利用方程变换,或者将几何不规则的定义域变换成几何规则的参数域(通过自变量变换),或者简化原关系式的复杂的微分方程(通过自变量变换,或者通过因变量变换,或者通过同时具有的自变量与因变量变换)。
这一轮教学,笔者提升了方程变换的思想与方法提炼,主要表现为可以基于事物分析(因果分解),获得自变量变换,因变量变换,同时有自变量与因变量变换的一般性处理流程,这种流程在实际处理中也是高效的。今日数学分析的网上课程,进行了分屏直播——希望同学们在学习与理解的基础上,实践与检验现归纳的处理方法,并且要有自己的认识与体会,在此基础上评价甚至提升方法提炼。我们的教与学,在学术上是开放的,是教师与学生共同研究与提升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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