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考试没去,需要过多久能重新预约考试?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会在三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时间为二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需要间隔一段时间重新申请本科目的考试。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日期应当在上一科目成绩合格后二十日预约。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一般为3年),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有效。
考试内容
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科目一内容根据公安部第111号令,从2012年5月1日起,客货车类采用最新版科目一试题,新增1000多道试题,小型汽车科目一考试题库不变,仍沿用2010年发布的725道题库。
考试题目为从试题库中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100道试题进行答题,其中客货车类最后10题为多选题,其余全为单选题。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驾驶员考试
科目一是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一部分,本大纲考试部分分为三个科目,考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可以参加下一科目的考试;前一科目考试不合格的,继续该科目考试。
科目一没去考试的两种应对办法:
一、考试当天有事而未能参加科目一考试的就算挂了,下次重新预约参加考试,并交补考费。
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格。取消了之后,重新找时间预约,就不算挂了也不用交补考费。
“科目一”考试不合格没有限制之后的预约时间。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四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六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第三点 考试岗按期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前应当核实申请人,考试后应当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应当由考试员和申请人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名,确定《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以下简称《准考证明》)编号,并制作、核发《准考证明》;考试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并可以当场补考1次。
第四点 受理岗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申请人经驾校培训的,还应当查验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并在预约科目三考试时收存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科目一是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一部分,本大纲考试部分分为三个科目,考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可以参加下一科目的考试;前一科目考试不合格的,继续该科目考试。
科目一没去考试的两种应对办法:
一、考试当天有事而未能参加科目一考试的就算挂了,下次重新预约参加考试,并交补考费。
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格。取消了之后,重新找时间预约,就不算挂了也不用交补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