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是: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成效显著。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亿亩。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单位
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
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
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别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10%。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66%,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以上摘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