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构成要件
2020-07-01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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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其持有、使用伪造货币的行为都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仍非法持有与使用,如受他人的蒙蔽、欺骗误以为是货币而为之携带或保管的,在出卖商品、经济往来等活动中误收了伪造的货币后不知道而持有或使用的等,因不具有本罪故意而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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