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费用是先在社保赔付还是可以在商业医疗保险里赔付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困惑,单位已经有社保了,还有必要再购买一份商业保险吗?如果要买,怎么买会更好?在理赔时,如果充分发社保和商业保险的效应呢?
一般来说,商业保险是有一定的报销原则的:
当发生医疗赔付时,社会保险优先于商业保险的,也就是由社保支付后,保险公司才会对剩余部分医疗费进行理赔。
保险公司理赔时,首先会对社保赔付的费用除外,再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赔付范围和比例进行理赔。
比如:小王购买了一款商业保险,报销上限是2万元,免赔额是200元,有社保,将赔付90%,无社保将赔付80%。
如果小王住院共花了8000元,都是在商业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范围内。
那么小王可以得到的赔付如下:
A:小王有社保,社保可报销50%,保险公司将赔付:
(8000元-8000元*50%)*90%=3600元;
小王可以得到的总赔付是:社保4000元+商业医保3600元=7600元。
B:小王无社保,保险公司将赔付:
(8000元-200元)*80%=6240元;
小王可以得到的总赔付是:6240元。
注意:
(1)不管是社保单位还是保险公司,都需要凭发票报销的。所以申请报销社保时,要提醒工作人员开分隔发票,以供商业险的报销申请使用。
(2)如果同时持有多家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在理赔时,被保险人应出具在其他公司的保险资料,原则上多家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金额进行比例分摊,承担保险责任,给付其所承担的保险金额。
如果在其中一家保险公司先行理赔,那么,被保险人要把自身的投保情况向保险公司说明,并要求保险公司提供相应的声明,向其他公司提供相应证明、医疗费用发票或复印件,并且注明理赔金额。即使这家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也照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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