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动车上牌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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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电动车上牌条件:
限制条件:超标电动车已经不能上办理上牌业务。
交管部门重申,到2015年6月30日,全市存量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将结束,之后不再核发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超标。
办理流程:
成都六城区未上牌的电马儿被罚款50元以后,拿着罚款凭证和身份证明,可在流动服务车或各分局的综合上牌点上牌,上牌费用为30元;目前还没上牌的市民今天起去上牌也会先被罚款50元,再支付上牌费用30元。
惩罚措施:
从2015年8月1日起,二三圈层区(市)县将和中心城区一样,依法对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和处罚。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前款所列非机动车未经依法登记禁止上道路行驶。
对于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驾驶未经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路面执勤民警将对驾驶人处以五十元罚款,并责令其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对于不当场缴纳罚款的,将暂扣其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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